立法會通過修訂護士註冊條例 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應對人手短缺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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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17日)通過《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應對人手短缺。多名發言議員支持修例,但也關注政府如何做好把關,確保醫療質素。

政府提出《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應對人手短缺。(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草案建議增設「有限度註冊/登記」護士,容許相關人士在公營醫療機構,即衞生署和醫院管理局,及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及其他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指明的社會服務單位等相關指明機構內工作,並賦權護士管理局透過刊憲指定其他機構提供的工 作類別,允許這些機構透過有限度註冊/登記聘用非本地培訓護士。草案又提出3個新途徑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包括特別註冊或登記、有限度註冊或登記、及暫時註冊或登記。其中特別註冊或登記的非本地培訓護士,如果在指明機構全職受僱一定年期,表現獲僱主滿意,並接受持續護理教育,將獲資格至正式註冊或登記,毋須參與執業考試。

立法會通過修訂護士註冊條例,舒緩人手短缺﹙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議員關注政府如何把關保障質素

法案委員會主席、醫療衞生界的林哲玄今日(17日)說,護士責任重大、風險不少,業界十分重視非本地培訓護士的專業水平,認為並非湊夠數目般簡單,擔心日後可以在院舍工作的有限度註冊或登記護士,未必熟悉與院友溝通,院舍又會否提供足夠培訓和監督。

選委界議員周文港指,本地培訓護士始終未能追上人手需求,加上政府近年發展基層醫療服務,形容遠水不能救近火,幾乎可以肯定短期內只有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才可應對。他認為問題已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不能作無謂阻撓,否則全社會均要為此「埋單」,促請醫管局和衞生署日後要針對每個相關申請的學歷、臨床經驗和工作抱負作嚴格把關。

另一名選委界議員管浩鳴表示,絕對歡迎修例,但質疑並非解決人手問題的「萬試良方」,關注非本地培訓護士能否以粵語與患者溝通、或以英文「寫牌板」,又建議增加本地登記護士名額,並設立晉升階梯至成為註冊護士。

經民聯議員陸瀚民則指當局必須增加培訓護士數量,解決根本問題,在引入海外護士解決當下問題的同時,必須確保本地醫療體系的培訓,及優先聘請本地畢業護士。勞工界議員林振昇則擔心安老院本地護士容易被海外護士處理,甚至出現中介剋扣護理員工資等情況,要求政府做好行政安排及規定。

但民建聯議員陳永光則指對成效不感樂觀,因目前內地護士待遇相當優厚,本港必須做到薪酬優勢,做好宣傳工作,吸引非本地護士同時留住本地護士。選委界議員陳沛良指,非本地培訓護士獲准在港執業的非本地護士人數持續偏低,註冊護士人數介乎每年2至25人,登記護士人數每年1至12人不等,不足應付公營醫療系統的人手需求。他指開闢新途徑有必要,但引入護士非一勞永逸,公院護士流失率仍高達9.5%,政府應思考如何改善整個公營醫療體系,留住人才。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重申,草案主要建議開闢新途徑引入符合專業水平非本地培訓護士來港,紓緩公營醫療系統及社會福利界護士人手不足的問題;將持續護理教育定為註冊或登記護士續領執業證明書的先決條件,提升護士的專業發展,確保護理服務水平;提升護士管理局就護士專業進行規管的職能而作出的技術性修訂。

盧寵茂指,藉着修訂《護士註冊條例》的機會,建議將持續護理教育訂為註冊/登記護士續領執業證明書的先決條件,要求所有執業護士持續學習,與時並進。不符合規定者不會獲發執業證明書,而不得從事護士專業。由於護士管理局需要時間為實施持續護理教育制訂詳細安排,並確保護士知悉有關要求,這項建議將於稍後由醫務衞生局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起實施。由條例草案獲通過至這項建議生效期間,管理局會做好過渡工作,確保現行發出執業證明書的安排可以平穩過渡至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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