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首選舉|348人符合選委會參選資格 教育及勞工界出現競爭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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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11日)公布,344個經由選舉產生、負責選出下任特首的選舉委員會席位,348人報名參選人經查核後,均符合參選資格。7個選委會界別或界別分組中,除教育界及勞工界的合資格參選人數均各自超出該界別分組選委名額2人,出現競爭之外,其餘5個界別或界別分組合資格參選人數,與獲分配選委的名額相同。
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的參選報名期於7月2日結束。按澳門《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選委會由400名人組成,第一界別、第二界別各分組及第三界別中的勞工界和社會服務界,其選委會委員由該界別或界別分組中具有投票資格的法人依照《行政長官選舉法》有關規定經選舉產生。
選管會今日公布,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的合資格參選人為120人;第二界別各界別分組則分別為文化界26人、教育界31人、專業界43人、體育界17人;第三界別的界別分組勞工界為61人、社會服務界為50人。當中,教育界及勞工界的合資格參選人數均超出該界別分組選委名額2人,其餘5個界別或界別分組的合資格參選人數,與獲分配選委的名額相同。
第三界別還有宗教界6個選委名額,由宗教團體各自以協商方式提名,天主教代表2人、佛教代表2人、基督教代表1人、道教代表1人,再由管委會確認和登記。如被提名的人數超過相關的宗教所獲分配的名額,則由管委會安排公開抽籤以確定人選。
第四界別合共50人,除了12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是必然委員,22個為立法會議員的代表,14個為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2個為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均按各自所定規則選出。
按照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有關規定擬定的選舉日程,如無上訴,管委會將於7月14日在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張貼告示,公佈被確定接納的候選人名單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