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註冊修例周五刊憲生效 已辭職民選席位不會補選

撰文:李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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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3日)三讀通過社工註冊條例修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會後表示,7名民選委員離任後,按新修訂條例不得在任期屆滿前1年補選,因此不需要舉行補選。

孫玉菡指,社工註冊局已辭職的民選席位,因距離原任期屆港不足1年而不會補選。(鍾蒨宜攝)

孫玉菡在會後說條例通過標誌著註冊局重回正軌,以公眾利益為依歸,會在周五(5日)刊憲,屆時條例正式生效,舊註冊局不再運作,新委任成員會即日宣誓,確保註冊局無縫交接。

對於修訂會否引發社工辭職,孫相信條例草案能鼓勵更多青年人就讀社工和成為社工,條例草案有助加強社工專業發展。

關於七位民選委員離任,是否需要補選,而餘下的一位委員是否能成功宣誓,孫說七位委員選擇辭職,新修訂條例清晰說明任期屆滿前1年辭職不需要補選,亦認為不影響局的運作。至於餘下1名由選舉產生的委員會出席宣誓,孫玉菡說宣誓要求法律寫得清晰,包括真心真誠宣誓等,只要符合要求就能成為新註冊局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