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報考年資門檻後首次 第四屆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順利舉行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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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今日(29日)舉行,這是去年9月延長港澳法律執業者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的試點期限,以及降低報考的執業經歷門檻後,首次舉辦的考試。

林定國。(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隨着更多香港法律執業者通過考試取得執業資格,可促進這些具備雙重執業資格的香港法律執業者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並善用自身處理跨法域法律事務的豐富經驗,助力國家建設大灣區涉外法律人才隊伍。

港澳法律執業者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的試點期限,原本在去年10月4日屆滿,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去年決定延長至2026年10月4日。另外國務院辦公廳去年9月,將修訂試點辦法,將執業考試的報考門檻由執業5年降至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