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據悉政府擬無限期押後徵費 考慮免費派指定袋宣傳教育
原定8月1日實施的垃圾徵費何去何從,政府明天(26日)將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交代。多個消息來源透露,政府計劃不會如期推行垃圾徵費,亦不會設具體實施日期,有知情人士說預料今屆政府任內也不會實施垃圾徵費。不過,早已製作好的大批指定垃圾袋,當局會考慮向公屋戶免費派發半年,或向學校派發作宣傳教育。
有議員歡迎押後實施垃圾徵費,認為是務實、吸納民意的做法,形容「暫緩唔代表乜都唔做」,希望政府繼續推動「減廢」教育,現時不宜「夾硬」訂下實施日期。不過亦有議員認為無限期押後有很大問題,建議推遲一年後實施徵費,期間全民免費派指定袋,發信提醒沒用指定袋者,以收阻嚇作用,待一年後才執法懲罰。
垃圾徵費先行先試計劃報告 未提8月1日會否如期實施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及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明天(27日)舉行聯合會議,聽取環境及生態局將在會上交代垃圾徵費先行先試計劃報告,並公布垃圾徵費的走向。根據局方早前向立法會提交的先行先試報告,均集中交代參與計劃持份者的種種「負評」和執行上的困難,惟未有交代是否如期實施。
報告引述垃圾徵費「負評」和難處
報告引述不少居民反映垃圾徵費擾民、收費貴、負擔重,亦有人擔心會增加四處亂抛垃圾的情況,尤其是缺乏物業管理的「三無」大廈周邊地區,影響市容衞生;有前線清潔工反映,要另外處理沒用指定袋包妥的違規垃圾,令工作量大增、非常辛勞;食肆、商戶和院舍管理層普遍認為垃圾徵費增加經營成本壓力。
據悉垃圾徵費押後實施 免費派指定袋作宣傳
押後垃圾徵費的說法近日甚囂塵上,建制派最大黨民建聯估計政府會暫緩實施,工聯會、勞聯、新民黨和自由黨都建議暫緩或押後垃圾徵費。
多個消息來源透露,政府不會如期8月1日實施垃圾徵費,亦不會設具體推行日期,有知情人士說預料今屆政府任內也不會實施垃圾徵費。不過,早已製作好的大批指定垃圾袋,當局會繼續向公屋戶免費派發半年,或考慮向學校派發作宣傳教育。
政府須先刊憲廢除8月生效的公告
實施垃圾徵費的《2021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2021年8月通過,今年初由4月1日押後至8月1日實施時,政府須刊憲宣布廢除原定生效日期,並宣告新生效日期。今次政府如未能提出一個新的生效日期,也可先廢除8月生效的公告,日後再另行宣布徵費的生效日期。
李慧琼:同意暫緩垃圾徵費 不應放棄教育減廢回收
全國人大常委、民建聯九龍中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同意暫緩垃圾徵費,但認為政府不應放棄教育減廢回收,「我相信星期一政府會有具體公布,我是衷心期待,也相信政府已經掌握了坊間普遍的民意及實施的困難,我期待政府可以提出一個務實可行、繼續推行循環再造的路線圖及時間表。」她又希望就處理都市固體廢物的,以及是否加快興建焚化爐方面,政府都能夠有具體的說法。
梁熙支持押後垃圾徵費 冀把重點由「徵費」重回「減廢」
一直關注垃圾徵費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接受《香港01》訪問時說,先行先試實行幾天突顯了不同問題,包括配套及誘因不足,市民大多認為擾民及構成經濟壓力,若政府決定押後,是認真吸納民意,而且務實回應的做法,值得支持。
梁熙希望社會把重點由「徵費」重回「減廢」,是所有政策措施的初心,相信政府即使押後徵費,減廢的相關工作亦不會停步,既然不以「懲罰」的方向推行,可以考慮用更多「鼓勵」方法,建議政府要提供更多誘因,例如對配合先行先試的居民提供禮券、更多綠在區區的積分獎賞等,讓居民從減廢中得益,感受到配合政策有好處。
他建議,政府繼續在不同處所作為試點,了解實際情況及掌握在不同處所應加入的配套,方便市民減廢,解釋因為先行先試的報告所見,不同處所的參與程度都不同,可以探索如何配合市民做得更好。
劉國勳:暫緩不代表政府甚麼也不做 不宜「夾硬」訂實施日期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向《香港01》表示,垃圾徵費暫緩是實事求事、負責任的做法,因先行先試報告提及措施擾民,經濟不明朗情況下對商戶造成負擔,今次政府押後亦反映靈活調整政策,相信對減廢回收工作未必有太大影響。他解釋,收費只是減廢回收政策初心的其中一個手段,回收配套現時未足夠,「暫緩唔代表政府乜嘢都唔做,可以加強教育宣傳,同埋喺社區增加回收配套。」
對於無限期押後實施垃圾徵費會否令減廢步伐拖慢,劉國勳認為不宜「夾硬」訂下實施日期,因為受多方面因素影響,包括經濟狀況何時明朗、回收配套何時普及、宣傳教育何時到位等,相信待條件成熟時可再討論推動減廢的方式。他建議指定垃圾袋可以繼續免費派發予公屋戶,私樓戶、商戶如願意參加減廢約章,亦可獲免費指定袋。
田北辰倡推遲一年實施 期間全民派袋發信提醒違規者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向《香港01》表示,無限期押後垃圾徵費會是很大問題,建議推遲一年後實施徵費,期間全民免費派一定數量的指定袋,對未有用指定袋的用家,發信提醒以收阻嚇作用,待一年後正式實施時才執法懲罰,「一年時間我唔檢控你,等佢知道將來落實後有方法搵到你,因為而家社會個個睇死政府唔會執法。」
他說,如果一年內政府未能展示能查出違規人士,「分分鐘可以取消立法添」。至於為何以一年為限,他說一年是合理時間,讓政府加建回收設施,同時令市民習慣適應垃圾分類和徵費,「你同任何人講多過一年,無人有興趣聽」,故認為押後兩、三年並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