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前任特首辦年租917萬捱批 政府:適時考慮租約屆滿後安排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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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林鄭月娥離任後,因位於堅尼地道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爆滿」,政府另於金鐘太古廣場租用辦公室供她使用。根據預算案的政府開支資料,該辦公室在2023/24年度經常開支修訂預算達917萬元,因而遭受批評。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22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會適時考慮租約屆滿後的安排。
實政圓桌田北辰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誰人決定租用金鐘太古廣場的辦公室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又指鑒於一名前任行政長官早前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的政策和具體安排由政府經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而實施,而據了解相關安排是政府會在其下物業內設置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如今政府以公帑租用私人物業以設置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的理據。他又質疑,政府2022年10月26日回覆質詢時表示,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的每月淨租金約為377,000元,但2024/25財政年度開支預算顯示,該辦公室於2023/24年度的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即平均每月472,500元,兩者出現差異的原因為何。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書面回覆指出,該辦公室2023/24年度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港元。他解釋,有關數字除租金外亦包括管理費、清潔服務及電費開支。政府會適時考慮租約到其後的安排。政府會繼續按照2005年有關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報告書的建議,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設置適切的辦公室和行政支援,以協助他們為香港進行推廣和禮節性工作。
《香港01》曾就前特首辦的租金爭議向林鄭月娥的辦公室查詢,其辦公室就回覆「林太不予置評」,並解釋安排是「經立法會財委會批准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