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硫化氫意外|甯漢豪:研修訂合約入沙井須先獲批 工人需受訓
沙田發生清洗污水渠致兩死的事故,渠務署指工人毋須進入沙井,但工會認為實際操作上工人可能要進入沙井。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稱,不會預計工人進入沙井工作,正商討在合約引入新要求,包括若地面工人要進入沙井工作,要事前得到渠務署批准,以及要先完成沙井訓練。
另外,甯漢豪預計今年第四季,才會就《建築物條例》如何修訂,交代具體方向包括加快程序,例如能否強制所有達到一定樓齡的大廈驗樓,政府事前不篩選。
▼4月22至23日 沙田奪命沙井工業意外▼
料工人需修讀一個大約一天課程
造成兩死兩的沙田源禾路沙井中毒事故,渠務署指工人毋須進入沙井,工人為何進入沙井工作成事件的關注點。甯漢豪在無綫電視《講清講楚》節目上說,勞工處和警方仍調查案件,現時仍未掌握具體情況,渠務署的清洗渠管合約已列明如工人要進入沙井,必須轉用合資格人員,亦要事先進行風險評估。
她同意要加強沙井工人的安全,正研究修訂相關合約,如有地面工人須進入沙井工作,須事先獲渠務署批准,並計劃要求地面工人亦要接受沙井工作相關訓練,主要多讀一個大約一天的課程,相信難度不大。
正研一發現有僭建就檢控 不先發清拆令
去年在接連有舊樓外牆跌混凝土後,《施政報告》提出檢討整條《建築物條例》。針對遲遲未有遵辦驗樓令和僭建的個案,甯漢豪表示,正研究在強制驗樓及僭建,例如一有僭建就檢控,不用先發清拆令,「過去集中的樓宇,很多都是50年樓齡或以上,篩選過後便出驗樓令給你,這方面都要花點時間和氣力,我們都會檢視一下,可否逢每到30歲樓齡,你都要履行責任。」
考慮引入定額罰款和金額遞進制
罰則方面,她稱會思考引入定額罰款,避免如現時,需時數個月至一年時間檢控,但承認最高都是一萬元,較現時罰則還要低,因此會研究遞進制做法,用於僭建的罰則,同時亦考慮加重最高罰則,視乎僭建的規模及嚴重性。
《建築物條例》的檢控包括針對是否有人明知故犯,甯漢豪認為「明知故犯」會有很多虛位,給別人辯解,「稱我不知,我買樓時已是這樣,現在正研究做到,當我看到你有僭建,我已可檢控,我不理會你是否清拆,因為你清拆是應該的。」她稱會同樣研究取消以換法團等,作為不強制驗樓的合理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