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壓驟降|四個月3次同類事故 行會成員劉業強:懲罰不是最可行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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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昨日(6日)電壓驟降引致九龍及新界逾百宗困𨋢報告,是4個月內第3次發生同類事故,目前兩電《利潤管制協議》供電懲罰機制並未包括電壓驟降,有議員建議中期檢討時加入。行政會議成員劉業強認為,中電一向電力供應穩定,目前最重要查出事故原因,認為「懲罰不是最可行」的方法。

中電四個月內3次電壓驟降 議員促加入懲罰機制

近期中電發生多宗電壓驟降,1月青衣牙鷹洲街變電站故障導致葵青、沙田電壓驟降,3月懷疑元朗山火影響供電系統致電壓驟降,昨天(6日)屯門龍鼓灘供電系統在雷暴警告下電壓驟降,中電強調電力供應沒有中斷。不過,困𨋢求助個案一次比一次多,1月時有20宗,3月時有50宗,而今次則有112宗。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早前批評,中電短時間內多次發生事故,影響市民生活及對電力公司的信心。他說,若果電壓驟降原因與人為因素有關,而且發生頻率高,應考慮納入懲罰機制,令電力公司致力保障供電穩定。

行會成員劉業強:懲罰不是最可行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今天(7日)到煬嶺高球場出席「新界馬拉松」活動後會見傳媒回應中電電壓驟降事件,他認為目前最重要查出事故原因,「懲罰可能是一個方式,但以往中電給我們的印象,都是非常好。電廠你知道是在龍鼓灘興建,都已有40多年,一直我們都自以為傲,電力供應是很穩定,很少出問題。希望今次低電壓問題可以處理到,希望(中電)找到真正原因,我覺得懲罰都不是最可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