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美國隊長2.0馬俊文不獲減刑 李家超:正常、一般做法

撰文:文睿
出版:更新:

特首李家超今早(26日)出席行會前見記者時,回應有消息指原定昨日(25日)獲釋的國安罪犯、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因維護國安新條收緊涉國安罪行囚犯的提早獲釋門檻,致未獲減刑,成新法例生效後首例時指,犯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罪行,「正常來說」都不會獲得減刑,形容這是「一般做法」。

+3

落實《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周六(23日)生效。根據新例,對《監管釋囚條例》及《監管釋囚規例》 作出修訂,如果囚犯是因為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該囚犯獲得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獲得減刑。

消息指馬俊文未獲減刑。(資料圖片)

有消息指,因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的馬俊文,原定周一(25日)於塘福懲教所出獄。但由於落實23條的新例生,馬未獲減刑出獄,為新法後首宗個案。

對於馬俊文成為修例後首宗不獲減刑的囚犯,李家超表示,有關安排旨在「讓所有人都明白,犯咗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嘅嚴重罪行,正常嚟講都唔會獲得減刑」,他更形容這是「一般做法」,重申希望市民明白不要嘗試從事危害國安活動,「唔好以身試法」。

李家超又指,懲教署署長會按法律處理安排,若有人不滿不獲減刑的決定,「當然可以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