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在中環被包圍後 Oliver Ma:大多表演者都受警察無理打擾

撰文:熊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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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演出者 Oliver Ma 唱《願榮光歸香港》在中環被警察包圍的片段在網絡瘋傳。巨大的目光聚焦在警方態度憤怒的處理手法,亦有人提出不要放太多光環在這名演出者身出,因為受警方招呼的演出者不止他一個。
Oliver 全職在職在街頭賣唱已經兩年,在街上發聲之餘,私下的創作他同時為自己另一個身份發聲。

事源在10月24號晚,Oliver Ma 在中環著名的賣唱地點皇后大道中的十字路品進行演出,當唱到英文版的《願榮光歸香港》時,遭到多名警察作出警告,及後多名市民圍觀,警察一路在演出者旁「觀察」,Oliver 繼續進行演出,大約半個多小時後,演出者結束表演,三方和平散去。

當時圍觀的市民,紛紛拿起手機拍攝,Oliver被警察包圍的片段當晚在社交網絡瘋傳。

扭耳仔:你是在香港出世嗎?現在還是個學生?

Oliver : 我出生自香港,我爸爸是中國人,我媽媽是菲律賓人。我擁有香港護照,跟每一個香港人都一樣。

我中學畢業之後,就全職做一個音樂人。我自2017年9月14日開始全職賣唱。自從我參與了一個與本地音樂人合作的企劃《Sing Out》,就開始我街頭表演者的生涯,自今已經兩年,還在進行中。

 OLIVER MA 一年前在中環賣唱的片段:

可以形容一下24號當晚發生的事?之前演出時也有試過被警員警告過?

Oliver : 關於警察,我和其他街頭表演者,實際上已經被警察打擾過無數次。但是我認為在24日當晚,這件事引起國際關注的原因,是因為不指對我,還對廣大的香港市民及世界各地提出了一個問題!

像我這樣無害的街頭表演者,真的如此具威脅性和製造麻煩嗎?以至警察不得不出動一輛載滿五至六名警員的警車,甚至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而不只是一兩個。

談回音樂方面,你喜歡什麼音樂?有自己的創作嗎?

Oliver : 我會放流行音樂在首位,其次是 country 及搖滾歌曲。我本身有寫歌,但我認為在發展期間,翻唱可以為我帶來更多的追隨者,最終會令我處理原創作品時,會做得更好。在早前7月21開始,我一直在拍一些翻唱歌曲的MV。

在你的翻唱MV當中,你會有為LGBT發聲的想法,或是純粹想做回自己的一面?

Oliver :對呀,我實際上也是LGBTQ +社區的一員,特別是當中的G。

關於我的翻唱MV,作為導演,我不必坐下來思考,最有爭議的是什麼?如何最大化震驚值?相反,我會問自己:這首翻唱歌曲的怎樣製作?我想說一個故事嗎?我是否只想更專注於圖像?或者同時兩方面?

對於近日的事,有和家人進行討論嗎?他們有什麼見解?

Oliver : 我的家人知道這件事。他們對於這些事不太熱衷,我的祖母特別擔心我,叫我要非常小心。

Oliver 在中環事件後,有轉到旺角繼續賣唱:

你如何看待突然而來的巨大關注?

Oliver : 對於成名率突然上升,我承認一開始,令我無法招駕......它仍然如此。我在飲食和睡覺都出現了問題,在公共場合露面,會令我感到焦慮。

要解決這些問題,我會嘗試深呼吸,放慢腳步,和我的家人及朋友保持緊密連繫,盡可能正常地生活。

根據其他街頭演出者向扭耳者表示,警方一般會用噪音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15)條禁止任何人「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任何樂器」來控告街頭演出者 (條例亦列明除非得到警務處處長酌情發出的許可,才可演出。),但這條條例在1845年立法後,在1949年加入玩樂器的條文。這條條例多年來並沒有作出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