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成行政指令總統 制衡政治如何令民眾失望?

撰文:陳冠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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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上任8年深受國內黨爭影響,在任期末段更因任命大法官的問題爆發激烈政治鬥爭,令人反思美國的權力分立制度是否存在缺憾。近年中國、俄羅斯等權力集中在行政機關的國家強勢崛起,甚至令人懷疑權力分立是否現今最可取的政治制度,衝擊着自由主義這套政治哲學的核心價值。

奧巴馬在2009年簽署關閉關塔那摩灣的行政命令,但到現在此一命令還未實現。(Getty Images)

權力分立本由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Montesquieu)在18世紀中提出,他認為這是令權力不再過度集中在一人手中的最適當制度。權力在此制度下被賦予了特定角色及限制,分別是立法、行政及司法,在當時是一個劃時代的概念。

時至今日,包括美國在內,不少國家奉行這套制度,認為這套制度最能保障國家不受漠視人民意願的嗜權者操縱。但在美國近年的兩黨惡鬥裏,國會議員不但騎劫了人民希望得到善治的願望,還將國家機器視為自己爭名逐利的戰場,美國制衡政治出現了什麼問題?

國會在美國權力分立系統中,角色變得越來越行政。(Getty Images)

權力分立實行上的轉變

自上台後,奧巴馬推動多項改革,移民改革是其中一項議程。但過去數年,共和黨主導的國會一直阻撓改革議案通過,落實改革的方法只剩總統行政命令。2014年奧巴馬正式簽署行政命令,落實美國移民政策改革。但共和黨認為他的行政指令效力如同法案,需由國會通過,指責奧巴馬越權。以德州為首的26個保守州份對奧巴馬的命令提出訴訟,結果獲州法院判定無效。奧巴馬不服,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去年6月23日,最高法院不能達成多數判決,只能以4比4裁決結果,案件於是維持原判,奧巴馬用行政命令推動移民改革的措施也宣告失敗。

奧巴馬以行政指令企圖落實移民改革一案,正好反映了美國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的角色轉變,以及權力分立在實際操作上的缺陷。

像同志平權、移民法案、大麻合法化這類具道德爭議性的法案,現在都交由司法系統作最後決定。(Getty Images)

移民法案是奧巴馬任內最具爭議性的議案之一,為何最終要放到最高法院內解決呢?國會內的黨爭當然是一個問題,但問題的根本卻是國會根本不希望處理這類牽涉道德或憲制問題的法案,因為議員無論怎樣投票,也會得罪一大批選民,倒不如將這些政治上的熨手山芋,交予最高法院作最後裁決,結果就變成法院做了立法機關的工作。

而行政的工作,現在卻愈來愈多由立法機關「代勞」,他們亦非常熱衷地做這項工作,甚至將自己立法者工作丟在一旁。例如希拉里在2012班加西領事館遇襲案一事的涉嫌違規,按道理其實不應由立法機關負責監察和執行法規,但最終大部分調查都由眾議院的班加西特別委員會執行。

設計上本就不平衡的分立

由以上兩例可見,行政(總統)、立法(參眾兩院)、司法(最高法院)三權現實上的角色與他們應當的角色不一樣,而他們所屬機關的工作亦並未如上述三項般清晰。它們在美國的實際地位亦不平等,行政權力愈來愈弱,情况在奧巴馬執政這8年間尤為嚴重。

這或許是奧巴馬在黨爭以外,最窒礙他施政的原因之一。在立法機關時刻監察及最高法院掌握重要道德問題的話語權下,行政機關要保住自身的獨立性,就唯有用全國選舉帶來的代表性來抗衡,而這也是行政指令在法律外所依賴的合法性來源。

然而,即使有行政命令存在,美國權力分立的制度本身就不利行政體系,總統本身亦不能濫用這一特權。這設計源於美國開國元勛在立國時,對由英王委任的殖民地總督,亦即當時行政體系的不信任,而在18世紀知識分子之間的討論,也偏向接納三權分立制度上,行政應處於一個較弱勢的地位。可是這一當時最流行的想法,在200多年後卻令總統成為處處被國會控制的情況,亦令民眾在選舉中的期望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