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生效 勞工處提醒僱主及僱員採取防中暑措施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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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天氣持續炎熱,勞工處於下午兩時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提醒僱主及僱員在警告生效期間採取適當措施,預防在酷熱天氣下或高溫環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

勞工處於下午兩時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資料圖片)

勞工處提醒,在戶外或沒有空調的室內環境工作的僱員會面對高水平的熱壓力,中暑的風險亦相對較高。僱主應評估僱員工作時的熱壓力風險因素,採取所需的預防及控制措施,包括重新編排工作時段、設置遮蔭上蓋、提供通風及散熱設備、提醒員工適時補充水分及休息。

當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僱主須參照《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提供的準則和建議,僱員亦須遵照指示按時休息。根據指引,當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時,中等勞動的工作者每小時需休息15分鐘;重勞動者需休息30分鐘,而極重勞動者每小時要休息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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