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熱警告|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今再發出 歷時7小時 生效時間最長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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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天文台今早(31日)10時15分再發出極端酷熱特別天氣提示,指極端酷熱及高溫天氣持續,而勞工處今早8時40分再度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為連續兩日發出相關警告,表示部份工作環境的熱壓力頗高。勞工處提醒僱主及僱員應採取適當措施,預防在酷熱天氣下或高溫環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黃色工作暑熱警告至下午3時40分取消,歷時7小時。

▼5月18日 首發工作暑熱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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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台指,酷熱天氣警告現正生效,香港受持續高溫天氣影響,市民應提高警惕,慎防中暑或因酷熱而引起不適,並需留意身體狀況。若出現頭暈、頭痛、噁心、氣促及神志不清等徵狀,應立刻休息和求助,並儘快求醫。

勞工處則表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已生效,提醒僱主及僱員在警告生效期間採取適當措施,以預防在酷熱天氣下或高溫環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該處指,在戶外或沒有空調的室內環境工作的僱員會面對高水平的熱壓力,中暑風險亦相對較高,僱主應評估僱員工作時的熱壓力風險因素,並因應所識別的風險因素採取所需的預防及控制措施,包括重新編排工作時段、設置遮蔭上蓋、提供通風及散熱設備、提醒員工適時補充水分及休息。

該處發言人表示,當發出工作暑熱警告,僱主須在警告生效期間參照《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提供的準則和建議,為處於戶外或沒有設置空調系統的室内工作環境的僱員,根據其工作的勞動量和其他相關熱壓力風險因素所作出的評估,並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按不同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每小時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以減低僱員中暑的風險。

僱員亦須遵照指示按時休息,如工作期間出現熱疾病的症狀,例如頭痛、頭暈、口渴、噁心,應立即到陰涼處休息和飲水,並通知僱主/管方作出適當行動。

▼5月8日 勞工處公布《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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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首發工作暑熱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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