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6年3女兒全非親生」案開審 綠帽男曝妻疑與他人生下第4胎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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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長期在外工作的內地人夫陳志顯發現妻子余華(化名)和另一男子同住一家賓館,之後,他對3個孩子進行DNA鑑定,結果發現都不是他親生。案件周四(28日)在江西省德興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志顯當庭提交了新證據,指妻子2022年11月在上饒市某醫院生下了第四胎女兒,陪產人就是與她有不正當關係的吳某某。

案情指,陳志顯與余華於2007年12月結婚,翌年,余華生下第一個女兒,此後又先後生下了二女兒和三女兒,一直由陳志顯撫養。可是2022年4月和5月,DNA鑒定結果顯示,3個女兒都非陳志顯親生。

陳志顯表示,今年有人向他透露,余華在上饒市某醫院生下了一個女兒。之後,他把消息告訴楊姓代理律師楊律師,隨後楊律師向當地法院申請開具調查令,並和他來到醫院展開調查。病例顯示,余華於2022年11月生下了一名女嬰,病例上有余華、「陳杰顯」二人的簽名,後者還在病例上留下了電話號碼,而該號碼機主是吳某某。2022年7月5日,德興市警方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余華與吳某某有不正當關係。

而且,病例載明,吳某某是余華的陪產人。陳志顯認為,很大概率是吳某某冒充了他簽名,把「志」錯寫成「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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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余華的個人社交平台顯示,2023年2月1日,她抱著一名女嬰拍片,並稱:「帶著我的小可愛,一起過元宵。」周二(26日)淩晨,德興市官方一人士更直言,事情發酵成這樣,余華還敢生第四胎,「也是膽子大」。

該案周四上午開庭審理,陳志顯的訴訟請求是判決離婚、返還撫養費、賠償精神損失費等。據德興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因案件涉及個人私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法院采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案件審理中,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