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假唱風波 內地律師:或被終身禁唱 觀眾有權要求退一賠三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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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天團五月天深陷假唱風波,被質疑在上海的演唱會上假唱。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上海市文旅局執法總隊等官方機構宣布將展開調查。12月4日,五月天經紀公司「相信音樂」在官方微博發布聲明否認假唱。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表示,如果歌手在演唱會中假唱屬於違法行為,這種行為涉嫌消費欺詐,觀眾可以要求主辦方「退一賠三」;一旦被認定為假唱,歌手可能會被「終身禁賽」。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的額度,增加的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格,或接受服務價格的三倍。如果增加賠償金額也不足500元(人民幣,下同),最高可以賠付500元。
如果觀眾在觀看演唱會時發現歌手有假唱行為,可以聯繫主辦方或者售票平台協商。如果協商賠償不成,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或文化主管部門投訴。此外,觀眾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合同違約、消費欺詐為由,要求主辦方或者演員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如果歌手在演唱會中假唱,將會承擔行政違法、行政處罰的責任。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規定,以假唱方式欺騙觀眾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演出主辦單位賠付損失後,可以依法向負有責任的演出團體、演員追償,並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為演員假唱提供條件的單位、個人,也會被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許浩表示,從行業管理角度,歌手在演唱會中假唱,違反了《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一旦被認定為假唱,涉事歌手可能面臨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情節嚴重的將在中國境內不得從事任何商業性演出,「相當於直接把假唱歌手『終身禁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