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漢擅用農藥幫人治病致死獲刑 法官籲勿輕信民間偏方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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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省玉溪市新平縣人民法院審理一宗過失致人死亡案件,被告甘某某使用敵百蟲、白酒、醋混合制成所謂偏方,為一患有皮膚病的男子擦拭身體,最終導致其中毒死亡,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案情指,甘某某去年9月底在新平縣某農貿市場門口看見一名患有皮膚病的男子,於是稱可以制作治療皮膚病的藥水給對方擦拭。隨後,甘某某買了一袋農藥敵百蟲,在膠樽中加入敵百蟲、白酒、醋制成混合溶液,再為男子擦拭背部、手臂、腿部。同年10月10日,甘某某再到男子出租房內用剩下的混合溶液幫其擦拭上半身和腿部,並將剩餘的混合溶液留給他。
結果,男子翌日突感身體不適,送醫後死亡,經鑒定死因為中毒。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鑒於其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事後賠償了被害人親屬部分經濟損失,並與被害人親屬達成賠償協議且取得諒解,遂對其予以從輕處罰和從寬處理並適用緩刑。據此,法院綜合被告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有機磷農藥是中國使用廣泛、用量大的殺蟲劑,主要包括敵敵畏、敵百蟲、對硫磷、樂果等,如果不慎進入消化道或接觸皮膚,很容易造成中毒;尤其在日常生活中,對各種民間偏方不可輕信,更不可當作藥物治療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