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男童遭母親虐待寒冬泡冷水小腿截肢 男童母開庭落淚:很後悔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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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江蘇南通通州區一名5歲男童(小軒)被生母顧某某虐待導致截肢,並出現視力殘疾顧某某事發後以涉嫌虐待罪被刑拘,並被提起公訴。10月12日,案件在南通市看守所駐所法庭開庭審理,小軒父親門先生表示,案件未當庭宣判。

門先生稱,小軒雙腿已經裝上義肢,但視力已經出現殘疾,十幾公分外的東西都看不清,甚至沒法看書。事發後,他一直照顧兒子,還沒有工作。據他透露,庭審期間,小軒母親顧某某淚灑現場,並稱對自己做過的事表示後悔,希望能從輕判刑。門先生透露,小軒到現在仍不願提及母親。

《極目新聞》報道,2016年9月,顧某某與門先生結婚,2017年5月生下門姓男童小軒,於同年10月離婚,離婚後小軒被門先生安排在安徽老家由親屬撫養。門先生2021年10月又再次與小軒生母顧某某復婚。

兩人復婚後,2022年開始,小軒交由生母顧某某照顧,兩人生活在江蘇南通平潮鎮,門先生則前往江西打工,每個月會給家裡寄生活費。但因為小軒從小是由門先生家中親屬撫養,和顧某某感情不深厚,顧某某又認為小軒不聽話,常常虐待他,不讓小軒吃飯、摔打他,更曾逼他吃大便。

2022年5月,幼兒園老師發現被害人小軒明顯消瘦、身上多處外傷,向相關部門反映。內媒指出,顧某某在相關部門教育、訓誡後仍不思悔改,繼續以上述方式對小軒實施虐待,致其重度營養不良、精神萎靡及身體經常多處淤青和皮外傷。

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顧某某在室外嚴寒並伴有風雨的情況下,讓兒子小軒雙腳站在冷水盆中自己擦洗身體、不給其穿鞋襪、不給其被縟、讓其無有效保暖措施和衣而臥、獨自睡二樓露天陽台過夜的方式,反覆對其進行傷害。

2023年1月2日,顧某某打電話給門先生說小軒生病了,腿不能走路。他趕回家後發現小軒雙腳紅腫,第一節腳趾已經發黑。送兒子就醫時,兒子說母親讓自己站在冷水裡,還用熱水燙自己。他懷疑小軒被虐待,隨後報警。因雙足壞疽,小軒子在2月1日接受了雙側小腿截斷手術。

法院判決書寫道,顧某某明知門姓男童雙腳凍傷、走路不穩,仍不帶其就醫,導致其在短期內雙側足踝部凍傷、跌倒致創傷性硬膜下出血,引起顱內高壓而雙眼視力下降;以及雙側足踝凍傷壞死而截肢,經法醫學鑑定,被害人門某某的該人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

男童在接受治療後已裝上義肢可以行走:

2023年1月3日,被害人父親報警。1月5日,顧某某被通州區公安局抓獲歸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顧某某因涉嫌虐待罪,於1月6日被通州區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17日經通州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通州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顧某某長期、頻繁虐待自己的幼子,情節惡劣,致被害人重傷一級和嚴重傷殘,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二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顧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坦白,可以從輕處罰。顧某某自願認罪認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案件未當庭宣判。

男童裝上義肢 男童父親:他仍不願提及母親

門先生表示,由於男童的爺爺奶奶已去世,事發後他為了照顧孩子長期沒有工作,男童的治療費用主要靠社會愛心人士的捐贈和從親戚處的借來的錢維持。

據媒體報道,南通市通州區平潮鎮政府政法委有關工作人員表示,鎮政府第一時間介入此事,對孩子實行托底救助,同時專門成立基金會,來保障孩子後續的治療、生活、學習,包括以後每兩年的假肢更換,也會一直保障到18歲。

「目前已經為孩子裝上了假肢,但還不能走太久,刀口的地方偶爾會發炎腫起來,判決後,未來可能會帶著他去工作」,門先生說,現在兒子不願提到母親,眼睛仍舊看不到十公分以外的東西,「有天晚上提(母親)多了,他(小軒)一整晚氣得沒有吃飯不講話。」

網民點睇:

孩子截肢了!一輩子都受影響了,這個母親還有臉要求從輕?
對孩子幹了這麼多惡毒的事情還有臉要求從輕?? 還後悔流淚? 我呸 鱷魚的眼淚 只是後悔自己被抓罷了 希望能重判此人
這小孩太可憐了,被自己親生母親這樣對待,不愛孩子就別生孩子啊,這對孩子來說太殘忍了。
不愛為什麼要生下來,以後會有報應的。
前面虐待不處理,非要等孩子廢了或死了才抓,悲哀,明明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