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農婦遭強姦警方稱證據不足 8日後自殺 女兒:曾聽母親痛哭
7月23日這天,44歲的農婦義永紅自殺身亡。自殺8天前,在44歲的年紀,她報案稱被水果商販黃某冠強姦,警方因現有證據不能證實有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自殺後,9月7日警方以「發現新的證據」為由決定立案偵查,為了證明被強姦,保存在冰棺中的她被開顱剖胸驗屍。
在義永紅的遺書中這樣寫道,「我走了,我不知道怎麼做才能讓你們少一些傷害,我不求你們能原諒,只希望你們好好的過得幸福,忘記我這個不好的妻子、媽媽」,義永紅的遺書裡透露著她對於強姦不被立案的絕望,更難過的是事發過程中,她不清楚自己的行為算不算反抗,「我恨我自己,不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把罪證也弄沒有了,我害怕告不贏他......我的口供上只說推他,說不要搞,這算不算反抗。」
颱風天芭蕉地的空屋被水果商強姦
《南方周末》報道,9年前,這對來自湖南永州的夫妻在海南文昌包地種水果,如今承包地有近50畝的規模,一半種芭蕉,另一半種番石榴。
當地的芭蕉老闆只有三個,一個是年齡很大的老伯,走路有點顫巍,另一個老闆不上門收購,最後一個就是嫌犯黃某冠,義永紅和丈夫沒有別的選擇。
義永紅很少拋頭露面賣芭蕉,多數時間只管在蕉田裡埋頭幹活。2023年初,義永紅丈夫程善志經老鄉介紹,才與黃某冠有生意往來,至事發總共賣給他五次芭蕉,交易額為1480元。前兩次都是程善志砍下芭蕉與黃某冠交易,因丈夫左腳腳踝意外割傷嚴重,義永紅接下了後三次砍芭蕉的活兒。
這三次義永紅都受到了黃某冠的騷擾,第一次被摸胸部、第二次黃某冠企圖不軌未遂,扔給義永紅100元,義永紅丟了回去,第三次義永紅就被強暴。
事發當天7月15日颱風「泰利」正在逼近。在狂風暴雨抵達前,義永紅砍完家裡二十多畝芭蕉。7月15日,義永紅按照約定的時間到了芭蕉地跟黃某冠碰面,挑選、砍背、過秤、裝車。
付完錢後,午後的大暴雨突然從天而降。義永紅對車上裝著雨棚的黃某冠說,自己沒有雨衣,要等雨停再走,讓他先走。隨後,義永紅進到他們夫妻倆在2014年在芭蕉地旁建的一棟小屋,房子方圓兩百米內沒有別的人家,平時只有幹活時休憩用。
義永紅坐在那張近一年沒睡過的床上避雨,向警察報案時,義永紅自述當時被強暴,事後,黃某冠丟下150元後就跑了。義永紅後來告訴丈夫,那天她喝了黃某冠遞來的蜂蜜菊花茶後,就有點不舒服,「不知道是天氣太熱中暑還是菊花茶的緣故,頭很暈」。
丈夫發現妻子異樣:不清楚是出軌還是強姦,打了她手臂
事發當天晚上,義永紅讓丈夫去女兒的空房間睡,讓程善志感到不對勁。結婚23年,他們很少分床睡。最終程善志給在海口打暑假工的女兒打去電話。
22歲的女兒程海燕打電話給義永紅,問「有沒有被人家欺負」、「有沒有跟人家那個啥」,義永紅在電話里長久地沉默、哭泣,在兩個問題輪著問了幾遍之後,義永紅最終鬆了口。
聽完妻子的講述,程善志很生氣,他氣老婆為什麼不告訴他,「如果第一次、第二次就告訴他,根本就不會有後面的事發生。」,他也想不明白,為什麼這種事情能發生在他身上。「如果你告訴我了,你的身體就不會被人家得到,最傷痛我心的就在這個地方。我覺得我老婆一輩子都是我的人,不可能跟別人分享的。」
程善志說,妻子多次瞞著不說,也讓忍不住懷疑,她到底是被「強姦」還是出軌。那晚,從來沒對妻子動過手的程善志打了一下義永紅的小臂,更說道「我這輩子還對不起你嗎?什麼事都依著你,錢都是你管著,還要我怎麼對你?」
義永紅後來在遺書裏寫道,「我知道發生這樣的事誰都會不相信,不理解,我也百口莫辯」,義永紅曾說,若把遭遇告訴丈夫,他一定會去報復對方,最終會害了兩個孩子,「我只想保護這個家庭」。
程善志認為,妻子還有其他考量,比如對方有錢有勢,自己是漂泊不定的外來戶;再比如,「44歲被強姦,不光彩哩」。
7月17日上午,程善志打電話給黃某冠,讓他到自己家來。程善志稱,黃某冠當場寫下一張字條:「本人與義永紅發生性關係,現賠償義永紅老公精神損失費一萬塊錢。」並署名黃某冠。但程善志沒有收下這筆錢,他聽從女兒的建議,報了警,並把那張字條交給了警方。
7月23日這天,義永紅決定去自殺,她把遺書放在床頭的塑料凳上,從不離身的腰包和手機也整齊地擱在床邊,腰包裡裝有三千多元現金。她鎖上家門,沒管洗衣機裡的衣服。
義永紅自殺地選在一里地外的水塘,幾個小時後,丈夫程善志發現了她,妻子身著紅色上衣,以俯臥的姿勢漂在水塘中央。義永紅在遺書裏寫道,「我走了,我不知道怎麼做才能讓你們少一些傷害……我不求你們能原諒,只希望你們好好的過得幸福,忘記我這個不好的妻子、媽媽。」
女兒:第一次聽媽媽這樣痛哭 嫌犯妻子:老公讓給她
《南方周末》報道,讓義永紅承受巨大壓力有兩個關鍵,一是丈夫報警讓事情公之於眾,二是她始終認為證據不夠。義永紅在遺書中寫道,「我恨我自己,不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把罪證也弄沒有了,我害怕告不贏他.....我的口供上只說推他,說不要搞,這算不算反抗。」
事後回想,程海燕總覺得讓爸爸報警有點過激了,「(一家人)沒有溝通好,一下就報警了。」,實際上,在黃某冠上門和解的前一晚,程海燕就提出報警,但義永紅一直哭著說沒有證據,對方也不會承認。
程海燕認為,哪怕最後告不贏,也想讓黃某冠道歉來恢復母親的名譽。「對方一直想用錢來擺平。我覺得我們就算再窮,也不能讓你這樣欺負我們。」
7月17日晚,颱風「泰利」登陸文昌,暴雨如注,狂風肆虐芭蕉。此時,義永紅、程善志、黃某冠正在派出所接受問詢。程善志聽到,義永紅一直在哭。
報警的第二天,7月18日下午,黃某冠妻子、兒子、女兒、姐姐、姐夫一行五人找到家裡,目的仍是和解。黃某冠口中的「律師」女兒對義永紅說,不和解的話,以後傳出去很難聽,而且對正在上學的女兒影響也不好。
程善志拍板拒絕和解後,對方的態度開始轉變。程善志說,黃的妻子威脅他們,同時羞辱義永紅,「要把老公讓給她」。
從事發到兩次和解不成,再到報警被問詢,義永紅正被一點點推向懸崖邊緣。程海燕坦言,當時家人沒有太多照顧到她的情緒,也忽略了她更需要的理解和陪伴。但對那時的程海燕來說,母親的表現「一切都很平常」。
7月19日早上5點多,程海燕被媽媽的哭聲嚇醒。媽媽此前也哭過,都是躺在床上蓋著被子默默流淚,像這樣坐在床邊撕心裂肺地哭,程海燕第一次見。
程善志站在門口,他不知道該怎麼辦。程海燕站在媽媽的床邊,同樣不知所措,她害怕,不知道該怎麼去表達關心,也不知道怎麼去撫慰她。甚至,她無法體會母親此刻的痛苦。
義永紅在程善志心中一直是好妻子。2000年她跟隨丈夫到海南打拚,他們種過香茅,養過蛇,好不容易攢下錢想在老家蓋房子,兒子卻確診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因長期勞作,義永紅雙手骨節變形,無法伸直。
母親死後,程海燕總是夢到她,但總也看不到她的臉,程海燕猜想,可能是母親「不願意見我們,是我們讓她失望了」。義永紅留下的遺書,程海燕也不敢看第二遍。
程善志回憶,即使在義永紅偷偷寫下遺書那天,他也沒有覺察妻子有任何異常。7月22日,幹了一天活後,夫妻倆決定到飯店吃晚飯。
程善志給妻子買了四罐紅牛,義永紅愛喝紅牛,事發前幾乎每天都要喝一罐。程善志躺在躺椅上等她,沖好澡的義永紅抱著丈夫,吻了他。那頓晚餐他們點了一份白斬雞,還有一盤地瓜葉。義永紅依舊沒有胃口,連最愛的紅牛也沒喝,只吃了一點地瓜葉。
7月23日,是程海燕從海口回文昌錄口供的日子。一早,程善志叫她:「紅,我們一起去陪女兒錄口供,兩個人有個伴。」一連叫了三次,義永紅都拒絕了,程善志憶述,「她說,你去吧,我在家等你回來,我很累,想在家休息一下。」
擱在平常,程善志會去拉一下她,夫妻倆出行總是形影不離。但那天,「我就忘記拉她一把。」
網民心疼農婦遭遇:這是2023年嗎?
對於義永紅被強姦警方卻以證據不足不予立案一事,內地網民十分憤慨:「2023年,一名女性要因為自殺才能為被強姦立案嗎?」、「證據不足,是要受害人繼續提供,還是由辦案機關偵查取證呢 ?」、「中國百姓到底養了多少這種沒有能力不作為,嚴重瀆職的公務員」,也有網民提醒:「如果受到侵犯,第一時間要報警驗傷,留下證據:內褲等衣物上提取到的DNA、身上的傷痕,千萬不能洗澡。希望女性永遠用不上這些科普。」
亦有網民不理解加害者黃某賠償給義永紅丈夫一萬元的舉動:「妻子被強姦,受害人卻是丈夫,要給丈夫賠一萬元的精神損失費…這位受害者完全沒有尊嚴,她好像就是一個物件…這實在是太可悲,太讓人憤怒了。 」、「她是一個獨立的人是受害者,為什麼還要把錢賠給她丈夫?怎麼她是附屬嗎?受害者為什麼要遭受別人的指責,憑什麼犯罪的活的的好好的 」
網民點睇:
「遇到家暴強暴的女性,相關部門能不能多問幾句多點幫助,不要冷冰冰的來句證據不足無法立案,那些女生都是鼓起勇氣才去報案,公安局是他們的光和救命稻草,如果連公安局都幫不了,都拒之門外,誰能幫他們?」
「其一不懂為了證明被強姦,保存在冰棺中的她被開顱剖胸驗屍。其二不懂他與義永紅發生性關係,而賠償義永紅老公精神損失費一萬塊錢。這兩點未免太荒謬了!!」
「這個消息震到內心痛處!我們怎麼讓受害者提供證據!每個案子都這麼好破,是不警察法院都可以…」
「最絕望的是這個受害家庭裡每個人都在積極地解決問題,要求懲罰罪犯,而這次的罪犯也只不過是一個無權無勢的水果攤販,可是事情還是走向了這無可挽回的一步……」
「看完真的不知道說什麼。保守的思想認知,有點冷硬的母女關係,無法真正理解自己的丈夫,外界的輿論,一環扣一環,終於釀成了悲劇。」
「密密麻麻的,只有一個苦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