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中學女生被同學拖至廁所毆打下跪欺凌致顱腦損傷 校方回應

撰文:范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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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道,近日,重慶酉陽縣麻旺中學一名女生在9月1日開學當日,被班級其他女同學逼至廁所毆打、下跪,造成輕型顱腦損傷及多處軟組織損傷。

事件發生後,校方回應表示,由於打人學生未滿14周歲,已聯合公安機關部門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及留校察看處分,父母已將打人學生轉校,目前涉事雙方已達成諒解。

據被毆打女生哥哥孫先生講述,該女生在被拖到廁所毆打前,還曾在教室被毆打過一次,「她們都是剛升初中,相互不認識。毆打者是聽別人說我妹妹講她壞話了。當天晚上放學,七八個人又把妹妹攔在街上威脅,不說清事情下次還要打。」

孫先生稱,家裏是單親家庭,兄妹四人歸父親撫養,但他們各自都在外地打工、上學,妹妹平時跟著年邁的奶奶生活,出事後她沒有告訴任何家人。

孫先生指,他被朋友告知此事後,當晚趕回家中報警,並將妹妹送往醫院檢查,「輕型顱腦損傷,多處軟組織損傷,住了幾天院回家躺著了,一問就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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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晚,孫先生表示,事件未有處理進展。報警後,打人的幾名女生未有道歉悔改之意,甚至放言等女生回來「還要再教訓她」。

9月12日,酉陽自治縣麻旺初級中學校針對事件發佈情況說明:9月1日,學校七年級女生孫某(現年12周歲),在校園內被八年級女生万某某(又名冉某某,現年13周歲)毆打,這是一起校園欺凌事件。

學校說明指,事件發生後,學校迅速將孫某送往醫院觀察治療,已治愈出院。同時,安排人員對該生進行心理疏導、人文關懷,並積極與雙方家長進行溝通協調。麻旺鎮黨委政府、縣公安局、縣教委迅速開展調查處理,根據調查情況,給予万某某留校察看處分。

醫院出具的診斷報告書。(封面新聞)

學校說明表示,因万某某未滿十四周歲屬未成年人,是法定不予處罰對象,公安機關依法責令其家長嚴加管教,現万某某已被其家長轉入專門學校接受教育。校方及公安機關同時對万某某及圍觀學生進行了批評教育。目前雙方家長已取得諒解,並達成了諒解協議。

校方指,該事件暴露了學校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深感內疚和自責,一定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加強學校管理和學生思想教育,堅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