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生育期間丈夫家暴出軌 起訴離婚遭駁回: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

撰文:范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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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媒《九派新聞》報道,近日,甘肅有女子在生育期間遭遇丈夫家暴、出軌等,她遂起訴離婚,卻遭當地法院駁回,理由是夫妻雙方因生活瑣事發生糾紛在所難免,夫妻感情並未達到完全破裂的程度,最終駁回女子的離婚訴求。

據悉,當事女子田某某和丈夫米某某均為甘肅省肅南縣人,二人2018年結婚,並在2021年12月育有一子。田女在庭審中表示,夫妻雙方缺乏了解,性格差異大,無法溝通,時常因生活瑣事吵架冷戰,丈夫更在她生育期間出軌、家暴,對其造成巨大精神傷害。

田女請求法院判請離婚,婚後兒子由自己撫養,丈夫承擔每月生活費,丈夫要支付因其生育造成的醫療費、康復費5萬元人民幣,以及家暴造成的精神損失費3萬元,合計8萬元,同時依法平分夫妻財產。

米男則表示,家暴是事實,但其他事實不符,同意離婚,但孩子由自己撫養,且不會支付各項費用。

當地法院民事判決書。(九派新聞)

當地法院經審理公布民事判決書,田女的離婚訴求遭法院駁回。法院認為,田某某、米某某是二婚重組家庭,育有一子且共同生活多年,說明雙方有一定感情基礎。在共同生活中,夫妻雙方因生活瑣事發生糾紛在所難免。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角度出發,雙方更應當珍惜家庭成員之間的親情。二人矛盾為雙方平時缺乏溝通、解決方式不恰當,但夫妻感情並未達到完全破裂的程度。田女雖提出離婚,但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故從家庭和諧、孩子的健康成長、社會穩定等方面考慮,對田某某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網民點睇:

出軌,家暴都是瑣事啊,啥才是大事啊

總結:《死傷可以,離婚不行》

法院真是吃飽了撐的,人家兩口子都同意離婚了,你法院不同意,是你法院過日子,還是人家兩口子過日子啊?

婚姻給女人帶來了什麼?

幹啥呢?家暴了還不給判離婚還說是為了孩子健康成長難道是要他天天在家面對父母冷戰吵架看自己母親被家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