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於市價銷售「大牌正品」 冒牌機場海關內部人員被刑拘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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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警方日前拘捕一名兜售假冒化妝品的疑犯,他涉嫌謊稱是機場海關、物流或化妝品公司內部人員,在北京商場向多名顧客售賣低於市場價銷售「國外代購」或「內部渠道所得」的大牌正品低價直銷化妝品。

今年4月初,北京市民張女士報案稱,她在某商場購物時,有陌生人突然上前推銷低價化妝品。對方稱,其貨物均為國外代購或內部渠道所得的「正品」,數量不多,價格實惠,可以放心使用。

張女士起初並未輕信,但對方自稱具有機場海關內部人員的身份,還出示當時購買的「憑證」,她才打消疑慮,並花費近3000元向對方購買化妝品。然而,她到家拆開包裝後通過官網查詢,發現並無此產品信息,才意識到自己被騙,隨即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相同時段先後有3名事主以同樣方式被騙,地點均在該商場及周邊停車場,並鎖定疑犯羅某某。經過大量摸排和走訪後,警方最終在外區某地拘捕羅某某。

經審查,羅某某對向他人兜售假冒偽劣化妝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警方已核實案件3宗,涉案金額5000餘元。羅某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

根據《海關涉案財物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海關罰沒財物主要包括走私、違規貨物、物品;違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走私、違規運輸工具以及其他用於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工具;用於變價抵繳以履行海關行政處罰決定的在扣貨物、物品、運輸工具等。

海關罰沒物品會以公開拍賣、定向變賣、銷毀等方式,或移交主管部門處理。海關拍賣公告可通過海關總署網站的「信息公開欄」或報紙等新聞媒介查閱。近兩年來,海關亦多次在淘寶和京東的拍賣平台上組織公開拍賣活動。

海關總署提醒,罰沒物品不可能通過「內部關係」私下售賣。海關內部紀律規定,海關工作人員及其家屬不得購買罰沒物品。網上所謂的海關罰沒貨物的「低價銷售」、「內部渠道」都是子虛烏有,消費者須多加提防,避免誤中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