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女遭高空擲磚砸亡 疑犯或有精神病 目擊者歎:行多步就沒事
一名28歲女子在吉林長春逛夜市時,不幸遭高空擲下的磚頭砸中身亡。當地警方事後拘捕一名20歲男疑犯,他疑似患有精神疾病,事發前就曾多次高空擲物,目前正等待精神鑑定結果。
據《紅星新聞》報道,今年28歲的婁女士,大學畢業後留在北京一間國企從事法務工作,她6月22日從北京到長春看望高中同學,當晚10時半左右,在紅旗街萬達廣場夜市小吃街買東西時,遭從天而降的磚頭砸中。
有目擊者介紹,當時共有三塊磚頭從天而降,一塊落在婁女士右後方、一塊落在婁女士左後方、另一塊則落到她額頭上。現場畫面顯示,婁女士倒在一間燒烤攤檔前,面朝下趴在地面一動不動,頭部流出大灘血迹。
攤檔老闆小王亦心有餘悸,「就差半步,如果她要是不回頭的話,也許就砸不到她了,當時磚頭砸下來的時候我們都在走,她也在走,但是她就慢了那半步,回頭看了一下,就沒躲開。」
小王續指,這並非當日首次發生高空擲物事件,事發前一兩個小時內,還發生了兩次同樣的事件,「之前有兩次,但是沒砸到人,扔的是磚頭和飲料瓶,然後有人報了兩次警,警察也來現場出過警。」
不幸的是,婁女士在送院搶救途中就已不治身亡。警方事後拘捕一名20多歲的江西男子,他事發前十幾日才到達長春,在萬達廣場公寓租住日租房,值得注意的是,他曾於6月17日從高空擲下罐裝可樂。目前,疑犯的母親聲稱疑犯患有精神疾病,正在等待精神病鑑定結果。
婁女士的姐姐事發後,曾到疑犯公寓內探查,發現這幢33層高的公寓在30樓往上的樓道內堆放了很多磚頭、瓷磚,「(這些)就直接給了犯罪人員工具,讓他能隨便到天台上往下扔,給行兇提供了條件,物業公司和我說這些是住戶裝修的材料,並且他們說自己沒有責任,讓我走法律途徑。」
婁女士的姐姐表示,短時間內屢次發生高空擲物事件之後,物業公司方面並沒有盡到防範提醒群眾和遊客的義務,她會繼續追究責任。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1月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明確對於故意高空擲物者,根據具體情形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同時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責任。
2021年3月1日,高空擲物罪正式入刑,《刑法》將高空擲物罪列入「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項下的一個獨立罪名。法條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併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