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車禍離世5年 車主未賠償還涉轉移財產避責 母自學法律維權
2018年「十一」假期間,13歲的北京男孩小宇澤在內蒙古旅遊時遭遇車禍身受重傷,在轉診北京路上,司機們紛紛為他讓出生命通道,上演了一場橫跨河北、內蒙古、北京三地的「跨省搶救」,感動無數網民。可惜,因傷勢過重,小宇澤最終撒手人寰。
事隔5年,近日,負有此次事故民事賠償責任的大貨車車主張慶龍被揭仍未兌現相應的經濟賠償,原因是沒有賠償能力,可是小宇澤的母親安國俊卻發現張男將名下兩輛汽車出售和轉讓,涉嫌故意轉移財產,逃避賠償責任。而為了給兒子討回公道,安國俊不惜每星期只上一天班,其餘時間都用來自學法律。
2018年10月3日晚上7時多,小宇澤爸爸駕車沿京藏高速公路行駛期間,撞上了張慶龍名下重型半掛牽引貨車掉落在車道內的備胎,於是停車。詎料不久後,另一輛行經此處的轎車也撞上了車道上的備胎,接著又撞上了應急車道上的小宇澤和兩名乘客,其中,兩名乘客當場死亡,小宇澤則於48天後因傷情嚴重、搶救無效死亡。
2022年8月12日,法院二審宣判,貨車司機為案件的主要責任人,因交通肇事罪獲刑5年,車主張慶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判決,張慶龍應於判決生效20日內賠償死者家屬共183276.94元(人民幣.下同),但他始終未履行賠償。
當年9月,安國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張慶龍向法院稱自己沒有錢。然而,法院查證到,張男名下雖無房產,但有兩輛河北牌照的汽車,除肇事車輛外,還有一輛估值為19萬元的北京現代牌小轎車。案發時,小宇澤父母已離婚,安國俊後來嘗試致電張慶龍溝通賠償事宜,並向對方訴說了自己作為單身母親的難處,但未獲正面回應,這次通話後,張的電話就再沒有接通過。
今年2月27日,安國俊向法院提交刑事立案申請,請求法院立案追究張慶龍的刑事責任,督促張依法賠償。審理此案的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法院認為,車主的行為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然而警方卻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認定張慶龍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最終未能立案。
據悉,張慶龍向警方交代,2021年12月7日,他已將肇事貨車以42440元賣予二手車行,並在2022年10月20日完成過戶。至於另一輛現代牌小轎車,則於2022年9月30日過戶給一個名叫張慶峰的人,以向對方還債。張還辯稱,因賣車行為在判決生效前已完成,所以不涉及拒執行為。因此,警方未以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處罰張慶龍。
不過安國俊的代理律師李長青認為,張慶龍的賣車行為存在多處疑點,有轉移財產嫌疑。他解釋,按照法律程序,肇事車輛是需要妥善保管的,張私下售賣已構成違法。另一方面,車輛過戶的時間應以車管所登記時間為準,可張在筆錄所稱的出售車輛時間,和法院在車管所獲取的信息存在時間上的衝突。執行法官曾多次聯繫張慶龍戶籍所在地張家口法院協助執行,當地法院先後4次去車管所調取其名下財產轉移記錄,兩輛車出售變更登記的時間分別為2022年9月30日和10月20日,均在判決生效之後,足以證明張男轉移財產的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小宇澤去世後,安國俊將兒子的角膜捐贈給兩個需要移植手術的小朋友,其中一名叫小嘉麗的受助者在換上角膜一個月後,曾到北京檢查,與安國俊素未謀面的她竟一眼就在人來人往的北京南站門口認出安國俊,還跑來抱著安國俊的腿叫媽咪。安國俊覺得,這是小宇澤的眼睛在一直看著媽媽。
痛失兒子這5年來,安國俊每天都在琢磨追索賠償、給兒子討回公道的事宜,每週除了一天會上班外,其餘時間都被她用來自學法律,今年還報考了司法考試,目的就是即使以後沒人幫助,也能靠自己的力量去維權,「這已不是一筆18萬元賠償金的事情,而是對有罪必償的一種法律執念,以及對逝去孩子的一種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