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換來好服務?瑞幸咖啡罰員工抄顧客差評100次 網民反應兩極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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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報道,近日有多位瑞幸咖啡員工在小紅書等社交平台發文稱,被罰寫顧客差評或做錯的餐點飲品,更有人被罰抄達到超過100遍,引發網民關注。

網傳圖片顯示,員工被罰抄的內容包括顧客差評「我備註要熱的,你們都沒看見嗎?沒睡醒?」、「茉莉花茶沒有加糖,完全無法入口」,還有「我點的是去冰,為什麼送過來還是多冰?」,事件引發兩極評價。

此外,有自稱是瑞幸咖啡員工的網民評論稱,自己店裡的經理是要求取餐碼多少號抄多少遍,更稱「有幸圍觀過有人抄了899遍吸管、還有500多遍巧克力曲奇(Cookie)」。亦有瑞幸員工稱「只要有差評就要罰寫50遍」,也有員工說50遍算還好,「沒事,我被罰抄了100遍」。

瑞幸客服證實此事稱,「此舉是為了讓員工不要忘記看顧客點單時的備註,也是店長對顧客的負責。」

對於「瑞幸咖啡處罰員工抄寫」一事,有網民認為,「員工犯了錯,瑞幸既沒扣績效,又沒罰款,只是罰了抄寫,已經很人性化」。但也有網民認為,這不僅僅是體罰,更是侮辱人格,應該受到勞動監察部門的嚴厲打擊。

據內媒報道,罰抄並非瑞幸獨創。此前,深圳一化妝品公司規定員工若違法公司的規章制度,就須罰款還有抄寫《大學》、《弟子規》等;更曾經發生有國有銀行福建省分行發文要求,全體員工手抄三遍共11萬多字的《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網民激辯:體罰是否合法?

《九派新聞》報道,一般情況下,公司領導懲罰員工抄寫規章之類的行為,並不違法。但超過必要的限度和數量,不但達不到懲罰的效果,反而可能涉嫌違法了。

《九派新聞》指出,因為公司具有相應的管理權,「只要它建立的制度,內容是合理合法的,制定、公示、告知等程序也符合規定,外人都沒權干涉」,就算其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上有關於「懲罰員工抄寫規章」的內容。

此外,如果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既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也沒有採取威脅、欺詐等手段去簽訂,即使約定「懲罰員工抄寫規章」,也不算違法。

瑞幸咖啡在內睇有高人氣。(資料圖片)

但報道也指出,在特殊情況下,懲罰員工抄寫規章之類的行為就有可能涉嫌違法。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採取「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等行為的,都屬於違法行為。

如果公司懲罰員工抄寫規章是侮辱、體罰性質的,甚至給員工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損害的,就是違法的行為。

例如上述的深圳化妝品公司,要求員工「離開崗位10分鐘以上需關閉電腦螢幕、風扇,違者罰款50元並罰抄寫《弟子規》一篇」,就不合理,也有侮辱的嫌疑;而福建銀行讓員工抄寫11萬字的《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銀行,就有變相體罰的違法嫌疑。

網民點睇:

支持者:
100遍有點多,50遍應該足夠長記性了。
連鎖店品控為什麼屌,每個店的口味始終如一,就是有超細節的制度才能做到的。
不願意接受可以辭職,罰寫差評既不是體罰又沒有扣錢,挺良心的了。
反對者:
100遍有點多,50遍應該足夠長記性了。
還好沒入職瑞幸......
做服務行業的真心不容易,會碰到各種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