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婦女節企業不讓女員工放假屬違法?要付加班費嗎?|律師解讀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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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是國際婦女節,又稱三八婦女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明確,女性可於當日放假半天,惟在現實中,很多企業並不會為女職工放假。
到底婦女節不讓女職工放假是否違法?女職工會有加班費嗎?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律師解讀,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相關規定,婦女節屬於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放假半天。

需要注意的是,婦女節並不屬於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適用強制性放假規定,因此「婦女節放假半天」本質上更屬於倡導性規定,企業在當天不讓女職工放假也不屬於違法行為。

至於企業不讓女職工放婦女節的半天假,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則需要分情況討論。

3月7日,在西安航天智能裝備產業基地建設項目現場,女建築工人一起拍照留念。(新華社)

《關於部分公民放假有關工資問題的函》明確指出,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假日期間,對參加社會或單位組織慶祝活動和照常工作的職工,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費。若該節日恰逢是周六、周日,企業安排職工加班工作,則應當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費。

另外,《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若適逢周六、周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若適逢周六、周日,則不補假。因此,若婦女節當天正好是周末,職工是不能補假。

楊保全建議,企業應在婦女節讓女職工放假半天,用實際的「福利」表達對女性的尊重和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