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百元後潛逃 湖北漢匿山洞當14年「野人」終自首:想正常生活
湖北恩施一名男子2009年夥同他人搶劫加油站,僅僅劫獲156元(人民幣,下同)和2部電話,而為了躲避警方的拘捕,他竟在山洞中安家隱居了14年,直至今年2月才投案自首。
據《極目新聞》報道,這宗搶劫案發生在2009年10月11日,因聽聞加油站只有一男一女二人上班,且每日都有不少的現金收入,劉某富便與姐夫廖某、哥哥劉某雲、馮某四人,一同到位於宣恩縣椿木營的一處加油站搶劫。
四人搶劫後發現只劫獲了156元現金、2部電話、1個礦燈和1個保險箱,惟保險箱因無法打開而被丟棄野外。搶劫期間,他們還因加油站工作人員大聲呼救而用刀劃傷二人。其後馮某逃回家,劉某富等三人則繼續向恩施雙河方向逃竄,逃竄途中吃飯、買煙花費60多元,每人最終只分到30元便各自回家。
警方當晚接報後即時展開調查,並於2009年10月14日將馮某拘捕歸案,廖某亦在得知事情敗露後投案自首,惟劉某富、劉某雲負案潛逃。及至2012年11月,警方在福建某鞋廠對以冒用他人身份務工的劉某雲進行拘捕。一同作案的四人只剩劉某富仍舊潛逃。
劉某富的家位於恩施新塘鄉,四周山峰林立,而劉某富潛逃的這14年期間就一直藏身在家對面一處懸崖峭壁的山洞中。報道稱,劉某富藏身的山洞周邊地面濕滑、荊棘遍佈,洞口極為隱蔽,而洞內還有被子、鍋碗等日常用品。
劉某富到案後交代稱,洞內有天然水源,日常的吃食則需在天黑後偷偷到農田採摘粟米、白菜,逢年過節還會趁夜色潛回家中拿些糧食和臘肉。為了躲避野獸,他還在山洞內餵養了多隻狗,只要一聽到異動便到附近山林中躲避。
潛逃期間劉某富錯過了父親的離世、兒子的婚禮以及孫子的出世。在警方多次對劉某富家屬做工作之後,劉某富終於在今年2月12日到宣恩縣公安局投案自首,他懺悔時稱「想過正常人的生活」。
警方介紹指,案件雖過去14年,但劉某富仍難逃法律制裁。目前,警方正依法對其開展審訊,此後將移送檢察機關起訴。而此前劉某雲獲11年有期徒刑,馮某獲10年有期徒刑,廖某獲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