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婦車禍亡血液含高濃度酒精 鑑定稱非生前攝入酒精從何而來?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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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廣東湛江68歲的黃女士遇車禍身亡,後被鑑定機構檢測出體內含高濃度酒精,但經覆核後鑑定為「非生前攝入」。到底黃女士體內的酒精是從何攝入?
《澎湃新聞》報道,黃女士騎車駛至村口時,與一輛私家車發生碰撞,後因傷勢過重當場身亡。廣東中鼎司法鑑定中心檢測出黃女士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202.4mg/100ml,而南方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檢測的結果為「檢出的酒精未經體內代謝,非生前攝入所致」。
死者侄子牛先生稱,雷州交警大隊負責處理事故,並將死者送到殯儀館,但遺體存放了十天八天後,警方才委託廣東中鼎司法鑑定中心為死者抽血檢驗。
牛先生稱,姑媽從來沒有喝過酒,卻檢測出體內有高濃度酒精,認為兩份報告結果不一致會影響事故責任認定,「我們就不相信,就提起覆核」。
對於前述問題,廣東中鼎司法鑑定中心劉主任解釋,人生前沒有喝酒,死亡後檢驗出酒精是科學現象,並指黃女士可能是遺體腐化,包括胃內容物產生酒精,加上雷州殯儀館保管條件差,導致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駕的程度不足為奇,強調採集樣查的過程是嚴謹合規。
南方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的分析說明則指出,「未檢出丙醇成分,提示未因血液腐敗產生酒精或可能因血液腐敗產生少量酒精而伴隨生成的正丙醇的量未達正丙醇的檢出限。
雷州交警辦案詹警官表示,由於兩份鑑定結果不一致,他們最終沒有採用「醉駕」因素進行責任認定,若家屬不服可申請覆核。目前,關於黃女士遺體酒精成分來源問題,相關部門仍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