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精神科醫生被連刺5刀 家屬:傷人者似患「被害妄想症」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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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6日)晚間,有內地網民在社交平台爆料稱,河南省新鄉市一精神科醫生在坐診時遭病患連刺5刀,一度生命垂危,經搶救後傷情已趨於平穩。
據《天目新聞》報道,事發醫院證實卻有此事,被刺醫生女兒亦回應稱,法醫已做傷情鑑定,「看到底是輕傷還是重傷」。

「父親今年59歲,是新鄉市代管的縣級市長垣市精神病醫院精神科醫生。」16日晚間,被刺醫生女兒張麗(化名)講述事發經過時表示,事件發生在1月11日上午,其父親正在門診部為一名病人看病,傷人者突然闖進診療室,從衣服中拿出一把長約7cm的水果刀刺向其父。

張麗描述,傷人者身高1米8,200多斤身材魁梧,而其父本就較為瘦小,難以反抗。經過搶救其父傷情已趨於平穩,「已經做了開胸手術,在慢慢恢復」。

張麗透露,傷人者為長垣市精神病醫院的住院患者,有多年精神病史,似患有「被害妄想症」,是其父的患者之一。距案發時傷人者已出院近1個月有餘,聽說是回來拿藥。16日下午,法醫已對其父親做了傷情鑑定,需等待鑑傷結果,「重傷的話才會以刑事立案。」

長垣市精神病醫院工作人員證實,「確有此事」,但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江甦法德東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藍天彬律師認為,在本案中,需要對傷人者進行精神鑑定,診斷該行為人是否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若行為人尚未完全喪失控制行為能力,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