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官疫下隱瞞行程囚兩年惹議:僅10多公里 為見親人最後一面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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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乙類乙管」後,此前涉疫類案件的處置引起輿論關注。早前,河南固始縣某村村支書胡某甲和妻女等人跨省出行,路程僅10多公里,原因是為見患癌親人最後一面。然而他回村後隱瞞行程,結果被測出新冠陽性,最終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成被判囚兩年。固始縣法院新聞發言人周四(12日)表示,由於沒有上訴,判決已生效,胡某甲現在正在服刑。網民對案件反應不一,有人應該赦免,「莫名其妙地毀了一個人的一生」;但也有人認為此一時彼一時,「那時候就是這麼嚴重」。

據中國檢察網公佈的起訴書,去年4月13日,胡某甲與妻女等多人前往安徽霍邱縣探視親戚,為隱瞞跨省行程,胡等人將各自手機均放在車中,同時故意從小路進入安徽霍邱縣,之後當晚即返回固始縣某村家中。16日下午,胡發現自身出現疑似新冠不適症狀,但仍正常上班、外出活動。至21 日,其核酸檢測呈陽性,次日確診。

檢方指控,胡某甲身為固始縣某鎮村支部書記、新冠疫情防控專班負責人員,明知當前處於疫情防控期間,省、市、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均發布了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措施,仍置疫情防控政策於不顧,往返於河南、安徽兩省,且未按照規定採取提前報備、隔離、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回村後正常上班、外出活動,其間接觸多人,並且除開會外多數時間未帶口罩進行個人防護。去年5月,胡某甲和其任職小學教師的女兒均被開除黨籍並辭退。

胡某甲最後被判囚兩年。事隔近一年後,胡某甲妻子近日稱,丈夫被判刑至今,自己一直都沒見到他,只在兩三個月前收到過對方一通電話。而女兒因該事轉正失敗,更失去教職,現在在打工。

她表示,丈夫等人前往霍邱縣的村莊,實際只有10多公里,原因亦非傳言中的去喝喜酒,而是為看望身患癌症的親家母最後一面,「見過面後,沒十天,人就去世了」。而事發7日後,他們收到消息,給親家母做飯的看護者陽了,胡某甲第二天便去做核酸。

亦因此,案件引起坊間討論,網民反應不一,紛紛提出見解:

應該酌情量刑
赦免吧!合情合理
莫名其妙地毀了一個人的一生
時代大潮中的一粒塵,我命由天不由己
任何時候,在大疫面前,只有規距
法律有他的嚴肅性,既然判決了就應該有效,但也有他的靈活性,有些問題是可以技術處理的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門聯合出台《關於適應新階段疫情防控政策調整依法妥善辦理相關刑事案件的通知》,明確自1月8日起,不再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處罰涉案者,正在辦理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及時解除羈押狀態。

不過,這對於胡某甲這樣處於服刑期的當事人沒有實際影響。同濟大學法學教授、上海市嘉定區法學會副會長金澤剛表示,若舊法認為某行為是犯罪,且已作出生效判決,即便新出台的法律認為該行為不再是犯罪,早前生效的判決也繼續有效。但他也稱,在防疫政策調整的當下,還是有必要對於生效案件開展覆查工作;對於進入刑罰執行程序的案件,考慮到適用的法律發生了變化,對犯罪人有必要施以救濟措施,比如准許部分服刑人員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