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絕切洋蔥山東醉漢殘忍殺妻 法院一審判無期徒刑惹議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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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聊城一名女子獨自照顧3名孩子時,因拒絕了丈夫提出的幫忙切洋蔥的要求,竟慘遭殺害。當地法院近日對案件作出一審宣判,殺人丈夫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綜合內媒報道,李某某與朋友吃飯喝酒期間,朋友稱想吃一點洋蔥清口,李某某便吩咐妻子蘇某去切洋蔥。正獨自照看3名年幼孩子的蘇某隨口說到,「要吃自己切,不吃拉倒,我不伺候你們。」

李某某因此感到在朋友面前顏面盡失,遂與蘇某發生爭吵,並在酒精的作用下持尖刀刺入蘇某後背,導致她不治身亡。

山東聊城一名女子拒絕丈夫提出的切洋蔥要求,竟慘遭殺害。(視覺中國)

近日,「聊城檢察」公眾號公開案件一審判決結果,法院認為,李某某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鑑於案發後李某某主動報案並在現場等候,依法成立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較好,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顯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院判決引發網民熱議:

「一個女的照顧三個孩子,不切菜就要被殺。好慘啊」。

「如果這都不能死刑,我會覺得法律就是用來擺設的」。

「所以現在殺了人,說句對不起我錯了,真的有用是吧?是在宣揚這個嘛?」。

「寧願拿刀捅死妻子,也不願拿刀切個洋蔥」。

「在想一個問題, 要是在這個過程中是妻子反殺了這個丈夫,會怎麼判?也是傷害罪?還是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