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走後門讓愛女上大學 山東銀行行長遭詐騙26次 涉案金額3.5億
山東近日出現一宗天價詐騙案,一名銀行行長為了讓女兒入讀一家好大學,竟然先後26次遭到一名男子詐騙,涉案金額高達3.5億元(人民幣,下同)。這名銀行行長為了籌錢給騙徒,最終也因侵吞銀行貸款而判囚七年。
官媒《檢察日報》13日報道指,山東省濱州市某銀行行長李某於2014年底認識來自內蒙古的趙某河,趙某河得知李某的女兒正準備參加高考藝術類考試,但成績不夠理想,於是聲稱自己的姨丈擔任內蒙古一間高校的副校長,並且與教育部多位領導熟識,可以走後門幫助李某的女兒上一間好大學。
李某對趙某河虛構的教育部「郭部長」、北京某學院「曹院長」和北京某大學「顧校長」等一連串身份深信不疑。在2015年3月起,趙某河編造各種理由向李某索要金錢,包括謊稱為了幫助李某女兒上大學,需要辦理北京某學院的藝考合格證;又謊稱有一個可以在後台查看大學錄取情況並能修改高考分數的「小數據庫」,但開啟「小數據庫」需要繳納保證金。趙某河成功向李某索取1065萬元。
同年7月,趙某河謊稱必須購買教育部及各省市教育部門發行的教育基金,才能為李某女兒換來正式學籍,李某信以為真,再次向趙某河轉帳850萬元。之後李某又向趙某河轉帳所謂「保證金」及「協調費」1461萬元。
其後,自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在短短一年時間裏,趙某河又先後編織了「向學校繳納擔保費」、「更改高考分數」、「開啟數據庫費用」、「二次購買教育基金」等多個藉口,先後8次騙取李某1.5億餘元。
在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這段時間內,趙某河又前後共向李某實施詐騙9次,多次冒充反貪局長,以教育基金被凍結、需要製作虛假流水帳目應付檢查等藉口,先後向李某索要錢財共2億餘元。為維持李某對教育基金的信任,趙某河陸續以教育基金利息及本金返還為由,退還李某3372萬元。
侵吞銀行貸款籌錢
報道指,為了籌錢給趙某河,李某利用擔任銀行行長的職務之便侵吞銀行貸款,先後偽造26家公司的生產經營流水、資金證明、貸款資料,並5次冒用他人名義進行「頂名貸款」,騙取銀行貸款3.5億元。
2021年11月3日,濱州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趙某河無期徒刑。趙某河提起上訴。今年3月,山東省高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趙某河上訴,維持原判。
今年4月,經山東省博興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李某被法院以騙取貸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