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購疫情險後染疫被拒賠 保險公司:陽性、無症狀不代表確診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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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各保險公司自新冠疫情爆發後,就爭先推出「疫情險」,並宣稱出現被隔離、確診、住院、染疫身亡等情況均可獲得不同程度的理賠。
惟今年3月吉林省本土疫情嚴峻之際,長春的一對夫婦不幸感染,在與早前購買「疫情險」的保險公司取得聯繫後,卻被告知「陽性、無症狀均不代表確診」,無法獲得理賠。
家住長春市寬城區的田先生表示,自己和妻子今年3月24日出現發燒症狀,自行進行快速檢測後結果均為陽性。3月29日,當局為田先生夫婦進行了核酸檢測,結果亦為陽性。於是,田先生想起自己曾投保太平洋保險公司的「疫情險」,便聯繫客服申請理賠。
直至4月28日,保險公司才聯繫田先生通知他準備資料,包括「醫療機構蓋章的紙質核酸檢測報告」等。田先生表示,因為與妻子並未到方艙醫院進行治療,所以並沒有上述檢測報告,在向保險公司提交核酸檢測陽性電子報告截圖及社區開具的相關證明之後,保險公司卻稱不承認相關資料,無法進行理賠。
據田先生提供的保險理賠條款截圖顯示,其購買的「疫情險」針對確診、住院等情況均可進行理賠,包括「新冠確診給2萬元(人民幣,下同)、新冠身故給35萬元、新冠隔離津貼每天200元,新冠住院津貼每天100元,新冠ICU津貼每天500元。」
至於田先生夫婦為何無法獲得理賠,太平洋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指,被保險人需提供符合條件的醫院或者醫療機構出具相關證明,「社區不是醫療機構,不能開具醫學證明。另外陽性也不代表確診,有可能是無症狀感染者,如果田先生不能補交符合規定的資料沒法就『確診』這項申請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