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八旬翁自取快遞後猝死 家屬斥快遞員未按要求送貨提出索償
撰文:孫聖然
出版:更新:
隨著快遞櫃、提貨點的出現,內地多數快遞公司目前已不再送貨上門。惟近日,重慶一名年近八旬老人搬快遞回家途中猝死,引發關注,因其訂單中明確選擇送貨上樓方式,但快遞公司卻未有照辦。目前,重慶市郵政管理局已介入事件並約談涉事快遞公司。
據中新網報道,萬州區79歲老人近日取完快遞搬上樓途中猝死。閉路電視畫面顯示,老人曾在樓道內做短暫休息,後來步履蹣跚地邁上樓梯。
死者家屬表示,快遞重22斤配送方式為送貨上樓,而快遞公司提供的通話錄音則表明,通話中未有要求將快遞送上樓。對於家中老人猝死亦是,家屬希望涉事快遞公司可作出5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快遞公司則表示,快遞員曾與客戶電話溝通,客戶表明會主動下樓取貨,快遞員操作符合流程。
事發後引發關注,據了解,重慶市郵政管理局已經約談設施快遞公司「德邦快遞」,並要求公司抓好服務質量,及與事人做好溝通。重慶市郵政管理局表示,將依據調查事實,按照客觀公正的原則,依法進行處理。
而老人在取快遞回家途中猝死,網民意見亦不一致,有人認為自取快遞與老人猝死之間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聯,快遞公司不需負責。也有人認為,快遞不送貨上門本就不合理,何況是讓快80歲的老人自取20多斤的快遞,快遞公司應當承擔間接責任。
有內地律師表示,若快遞員未征得老人同意即決定不上門送件,並通知老人自行取件的,快遞企業則違反了與托運人之間的合同約定,應依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老人猝死與快遞員不上門服務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無法滿足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因此老人的近親屬無法據此要求快遞企業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