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漢多次用類似手段食霸王餐 自行「加料」涉敲詐勒索被警刑拘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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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京報》報道,北京一名男子為食霸王餐,多次在外出就餐時自行「加料」,製造餐廳存在食安問題的假象,並以此向店家索要賠償。近日,北京朝陽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將該男子刑拘。
為達用餐免單、索要「治療賠償」等目的,今年以來,北京的郭姓男子先後6次於餐廳用餐時,自帶蟲子並趁店家不備,加入食品中,惟郭男最後一次作案時卻成為「翻車現場」。郭男近日在某火鍋店用餐時,發現菜中有蟲遂要求店家賠償,雖然店家懷疑蟲是郭男自己攜帶並放入菜中,但表示願意打折,郭男卻拒絕結賬。雙份因此產生激烈爭執,郭男報警處理。
北京朝陽警方抵達事發火鍋店時發現,郭男在火鍋中吃到的蟲為鼠婦蟲,又稱「潮濕蟲」,該蟲常年生活在陰暗、潮濕角落,極少出現在新鮮乾淨的肉、菜中,更不會出現在火鍋這種周邊溫度較高的區域。警方因此翻看火鍋店內閉路電視,發現菜中有蟲實際上是郭男故意為之,而非店家錯誤。鐵證如山下,郭男只好無奈承認自己所作所為,並指自己是為了達到食霸王餐以及勒索店家的事實。
審訊過程中,警方發現郭男自今年以來曾先後6次,以類似手段進行上述行為。故以涉嫌敲詐勒索,將其刑事拘留,案件目前正進一步審理中。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犯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