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漢投訴竟提供「17年的雪碧」 餐廳:受疫情影響疏忽清理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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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有男子近日於一間餐廳,喝到2017年生產的、且已經過期三年的「陳年雪碧」。餐廳負責人解釋稱,因疫情緣故店舖近期剛剛營業,或是在清理時產生疏忽。目前,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介入調查。
據《湖北經視》報道,來自武漢的付先生11月12日,與家人在江岸區的一間餐廳用餐,並點了大支裝雪碧。付先生指,雪碧入口時味道奇怪,瓶蓋亦很污糟,經過觀察後發現雪碧的生產日期竟然是「2017.12.09」,且已經過期三年。
在向餐廳負責人反映情況後,付先生等人非但沒有得到賠付道歉,還被質疑「陳年雪碧」是他們自己帶來的。直到另外一張枱的客人同樣喝到「陳年雪碧」時,負責人依舊認為他們是串通在一起的。
付先生最終撥打投訴電話,武漢市江岸區市場監管部門當晚十時左右到店,將過期雪碧帶回,並進行進一步調查。市場監管部門有關負責人指,涉事餐廳持有營業執照,處罰結果要由法制部門審批決定,輕則下責令改正,重則罰款五萬元人民幣或以上。
至於為何會有這種情況發生,餐廳負責任制,店舖曾因疫情關係關閉一年半,最近剛剛重新營業,可能是清理時產生疏忽,後續會配合市場監督管理所進行調查,也會加強餐飲店的管理。
網民評論:
「我現在喝啥買啥都會看生產日期」。
「17年的,那麼疫情前就過期了吧」。
「經歷:別慌,先來杯陳年雪碧壓壓驚」。
「最討厭的就是,出現問題第一時間推卸責任的」。
「商家雖然沒有主觀上的惡意,但他對經營店舖極度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