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9歲腎衰竭少女獨自生活5年 控告父母遺棄不獲法院受理
湖南一名19歲少女接受內媒採訪時透露,她患上尿毒症後未獲家人照顧,5年來更獨自一人生活,需要一周透析三次才能維持生命,而父母僅支付微薄的生活費用。
該少女早前以遺棄罪將父母告上了法庭,不過法院認為缺乏罪證,不予受理。
據內媒《紅星新聞》報道,劉嘉妮在8個月大時,父母就離婚,她在10歲之前跟爺爺和嫲嫲一家一起生活。直至她10歲時,母親接回她,兩人先後在湖南株洲及江蘇無錫生活。
劉嘉妮形容與母親一起生活是受虐待,「她只會打人,罵人。自從把我接走之後,就沒停過打我」。又指母親要求她拖地、洗碗,動作稍慢,就會打人,「用的是鐵絲、木棍」。
劉嘉妮在11歲的時候,兩腿突然出現嚴重外八,她需要戴上矯正器械生活。幾年後劉嘉妮皮膚開始潰爛,流血結痂,在2015年入院治療時,全身器官已經開始出現衰竭症狀,不滿14歲的劉嘉妮確診為「尿毒症五期」,是最嚴重的晚期。當時醫生還斥責家長:「為什麼把孩子耽擱到這麼嚴重才送來醫院?」
在初期治療結束後,母親將劉嘉妮送到了姑母家裡,其後劉嘉妮「像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母親及父親也不願意接收劉嘉妮。她甚至曾經在警局和救助站住過一個多月,因為沒錢透析,曾兩次撥打120求救。
從14歲到19歲,5年以來劉嘉妮獨自一人租住在湖南新化。房子是母親租的,起初母親每月向她付400元(人民幣,下同),這是她全部的生活費用。劉嘉妮形容她以前常常用來買包子,「可以吃一整天」。後來父親雖承諾每月負擔劉嘉妮的治療費等2000元,但她僅在2019年收到一次。
母親承諾的400元生活費在2019年漲到了650元。但在今年3月以後,因為不滿劉嘉妮對自己的態度,母親沒有再向劉嘉妮轉過錢。近兩年,她為了賺取生活及醫療費用,做起了遊戲主播。
在2019年,劉嘉妮以遺棄罪將父母告上了法庭。她稱,父親從2011年6月開始沒有撫養過也沒有探視過自己,母親在撫養期間,經常不讓吃飯、不讓在家裡睡覺,因不及時給自己看病導致患有嚴重的尿毒症。劉嘉妮又稱,從2016年10月開始,母親也再沒有看過自己,她需要一周透析三次才能維持生命。
不過湖南省新化縣人民法院出具刑事裁定書認為,劉嘉妮的起訴缺乏罪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