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醫學生創業失敗圖喝藥輕生遭處分 校方被批不近人情只念校譽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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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醫學院一名學生日前因難忍創業失敗的打擊而選擇離校出走,結果被老師找回後,他又企圖喝下化學藥品輕生,幸未危及生命。
事後,校方下達文件,指該學生行為嚴重影響到學校的教學秩序,應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但鑑於其有悔改之意,遂給予其留校察看處分。處分傳出後,不少網民都批評學校不近人情,認為學生已經夠慘了,但校方卻只關心校譽,對其進行處分。
據該處分決定文件顯示,事主是長沙醫學院第一臨床學院2018級學生,他今年6月5日因創業失敗離校出走,翌日輔導員與其取得聯繫,惟見面溝通期間,事主突然拿出化學藥品試圖喝下但被及時制止並送院。文件稱,根據《長沙醫學院學生管理規定》,應給予該學生開除學籍處分,但鑑於其有悔改之意,且態度良好,經研究決定給予其留校察看處分。
處分傳出後在網絡引發熱議,不少網民都不認同校方的處分決定,「匪夷所思的大學」、「在人情緒最低落時候還想踹一腳捅一刀」、「你做不到雪中送炭也不能雪上加霜啊,萬一又想不開了咋整」。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范先佐亦認為,大學生創業缺乏經驗,遇到問題時學校應該多關心和理解,即使出走、輕生可能影響到校譽,但也不能輕易進行處分。不過也有網民把焦點放在學生的心理質素上,「年輕時遇到你覺得天大的挫折,經歷過之後回頭看看也不過如此,活著就好,總會過去的」。
對此,長沙醫學院學生處工作人員周五(9日)表示,學校確實發了這個文件,並透露該學生因創業失敗虧掉了2萬多元人民幣的學費,才導致後來一系列事件。而經送院檢查後,該學生身體沒有受到化學藥品影響。該工作人員又稱「如果每個學生都像他(她)這樣,那就不合適了」,並強調留校察看的處分並不是永久性,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申請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