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多省發放高溫津貼 海南連發7個月 廣東打工仔每月補助300元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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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地漸漸踏入夏季,廣東、廣西、北京等地都迎來30℃以上的高溫。《中新經緯》今日(13日)報道,自6月起,多個省市的「打工仔」工資中將增加「高溫津貼」收入。
全國總工會印發了《關於做好2021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部署職工防暑降溫工作,包括要求各級工會要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高溫作業休息場所,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等。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或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應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新華社)

報道指,2012年6月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溫津貼制度。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或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應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因氣候條件差異,各地高溫津貼開始發放時間不同,當中以海南從4月開始發放為全國最早;其次為6月發放,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廣東、廣西等地;湖南、遼寧從7月開始發放。

各地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亦有長短。由於海南天氣炎熱,高溫津貼發放時間最長,從4月至10月連發7個月;廣東、廣西從6月起連發5個月;上海、浙江、陝西、江西、江蘇、山東、甘肅、湖北、寧夏、貴州等省份從6月起連發4個月。

按月份發放的省份中,上海、廣東、江蘇三地發放標準較高,每月300元(人民幣,下同)。此外,河南、雲南、海南、吉林、四川、新疆、安徽、寧夏、重慶、陝西按天計算,每天發放高溫補貼金額從8至18元不等。

北京大學國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蘇劍認為,高溫條件下中暑的可能性增加,因此不僅要有高溫津貼,還需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保障,比如提供防護用品、休息場所等。

首都經貿大學副教授張智新表示,高溫津貼發放時長要尊重各地的差異性,以各地自然氣候條件為依據;高溫津貼金額,應根據各地財政支付能力量力而行,與財政收入狀況匹配,不可「一刀切」。

對於應發而未發高溫津貼,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趙占領指出,《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依法享受崗位津貼。若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若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向用人單位註冊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