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漢因售賣狗肉被非法拘禁、毆打 5名愛狗人士獲判緩刑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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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廣元市一名男子因售賣狗肉與愛狗人士發生糾紛,事後更是被非法拘禁、毆打近4個小時。後經當局鑑定,該男子所受損傷為輕微傷。
近日,四川廣元市利州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5名愛狗人士犯非法拘禁罪,均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四川廣元市一名男子因售賣狗肉與愛狗人士發生糾紛。(示意圖/視覺中國)

2019年12月15日,在利州區上西街道售賣狗肉的向某某與愛狗人士發生糾紛,隨後,警方到場進行處理,事件暫時平息。惟至2019年12月30日晚8時許,愛狗人士田某、馮某某在「狗狗愛心」等微信群組中得知向某某在家的消息後,便率先趕到向某某家中並強行闖入,逼問其所殺狗的來源、殺狗地點、售賣狗肉原因等問題。詢問未果後,田某、馮某某將向某某帶到室外,聞訊趕來的楊某某和程某,先後以掌摑、腳踢等方式對向某某進行毆打。

隨後,聞訊趕來的愛狗人士越來越多,孟某某、李某、程某、王某某一行人將向某某強行帶至一處棄土場,並逼迫其下跪,還採取掌摑、針扎皮膚、自扇耳光的方式繼續對其進行毆打。期間,向某某曾試圖逃跑,但被孟某等人追回。這場非法禁錮、毆打過程持續了近4個小時。

利州區法院判決5名被告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視覺中國)

5月2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案發後,李某、程某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經過;孟某某、王某某經警方電話傳喚到案並如實供述;楊某某被警方拘捕到案後,如實供述全部事實經過。5人到案後,共同賠償了向某某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

利州區法院審理後認為,5名被告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並具有多次毆打、侮辱情節,該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應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5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於是,依法判決5名被告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