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衝業績」向犯罪團夥售高額黃金 2名金店員工涉掩飾等罪被捕

為「衝業績」向犯罪團夥售高額黃金 2名金店員工涉掩飾等罪被捕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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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購黃金是犯罪團夥洗錢的手段之一,不過金店員工就可能因此被牽連。湖北武漢一間金店,兩名員工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被當地警方拘捕。

買到黃金後立即就裝車運走。(極目新聞)
買到黃金後立即就裝車運走。(極目新聞)
6名疑犯於今年1月19日、2月9日,先後在某金店內使用涉詐銀行卡購買大額黃金。(極目新聞)

據《極目新聞》報道,武漢警方今年2月中旬接到線索,稱有人使用涉詐資金在當地某金店購買高額黃金,警方接報後即時對涉案資金進行凍結止付,並成立專班開展深入研判。

通過流水分析、閉路電視畫面追蹤,警方發現6名疑犯於今年1月19日、2月9日,先後在某金店內使用涉詐銀行卡購買大額黃金。警方稱,「這個團夥分工明確,每次來買黃金的都是不同的人,買到黃金後立即就裝車運走,其後將黃金交給另外2名男子。」

警方最終鎖定以陳某、王某為首的8名雲南流竄到武漢的洗錢團夥成員的身份,發現幾人均已在交付黃金後返回雲南。在對金店的資金流水、購銷清單和人員通聯情況進行排查時,警方發現該金店負責人商某和藍某自去年9月以來,先後多次向資金來源不明的客戶出售黃金。

兩名員工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被拘捕。(極目新聞)
兩名員工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被拘捕。(極目新聞)

因此,警方判斷兩人可能與洗錢犯罪團夥有勾結,但是團夥成員沒有到案,難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截至3月6日,警方分別在雲南紅河、河北廊坊將7名疑犯拘捕(包括1人負責轉移黃金)。

經審訊,幾名疑犯如實交代了在境外人員指使下,於1月19日、2月9日在武漢市青山區某金店內通過刷涉詐銀行卡購買黃金進行「洗錢」的犯罪事實,並交代其購買黃金時每次找的都是商某、藍某,兩人知道購買黃金的錢是非法所得。

近日,警方依法對商某和藍某進行傳喚,二人如實交代了自去年9月以來,為了「衝業績」而放鬆審核,向資金來源不明的客戶出售黃金的行為。目前,兩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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