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自助結賬要先人臉識別引私隱疑慮 律師稱或侵犯消費自主權

山姆自助結賬要先人臉識別引私隱疑慮 律師稱或侵犯消費自主權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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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盛行人臉識別,現已融入生活方方面面,但也引起私隱疑慮。近日,一名王姓女士向內媒報料,指她到內地一家山姆超市購物,在自助收銀區結賬時發現,自助收銀機要驗證她的人臉信息後,才能開啟結賬頁面。對此,有律師認為,山姆的做法或與相關法規的立法宗旨相違背。

候助時間長變相強制刷臉?顧客:簡簡單單付錢不可以嗎

據內媒《潮新聞》報道,在發現自助收銀機要驗證她的人臉信息才能開啟結賬頁面後,王女士出於想保護個人資料,避開風險,拒絕刷臉登錄,並點選了屏幕右下角的「其他登錄方式(需工作人員協助)」,可在場的工作人員竟無視了其要求。山姆的要求令王女士大感不解,「我只是來買點東西,為什麽超市還要讓我刷臉?簡簡單單付完錢拿走商品不可以嗎?」

得悉王女士的情況後,記者趕往杭州地區的兩家山姆門店走訪。3月8日,在山姆西子丁蘭店自助收銀區,可見自助收銀機屏幕上,核心區域的文字是「同意使用微信刷臉支付和登錄」,「其他登錄方式(需工作人員協助)」選項則在相對不太顯眼的右下角。屏幕還顯示出具體操作事項,注明「山姆只接受財付通反饋人臉認證成功的信息,不會處理您的人臉信息,也不處理您的手機尾號或手機號碼」。

山姆西子丁蘭店的自助收銀機,一旁有牌子提示結賬步驟。(潮新聞)
刷臉登錄的相關細則。 (潮新聞)

之後,記者嘗試使用刷臉登錄,首次使用需把微信和山姆App綁定,再通過微信刷臉在自助收銀機中登錄。若不想刷臉,顧客需要在點選「其他登錄方式(需工作人員協助)」選項後請工作人員前來協助。當時店內客流量適中,因此在提出請求後,馬上就有工作人員前來提供幫助。在掃描會員條碼後,工作人員再用自己的工作碼掃描一遍,才進入到支付界面,選擇付款碼支付。

3月10日上午,在山姆奧體印象城店,自助收銀機與提示標牌等設置與西子丁蘭店一致。記者再提出不想刷臉登錄收銀機,可當時現場顧客較多,他足足等待了5、6分鐘才等到工作人員前來幫助。因此總括而言,雖然是自助收銀區域,但顧客若不想刷臉支付,都須等待工作人員的幫助,而且時間可長可短。

山姆奧體印象城店自助收銀區客流量較大,等待工作人員協助的時間成本較高。(潮新聞)

為防借卡消費 山姆:人臉識別確保會員本人

對此,奧體印象城店的工作人員解釋,山姆有很多代購,之所以刷臉登錄,是為了防止有人借用別人的會員卡在自助收銀區域結賬。他又強調,刷臉登錄結賬是和微信合作的,人臉特徵、手機號碼等信息都在微信的後台,而不由山姆持有;如果顧客仍覺得不適,可以讓工作人員協助來刷工作碼幫忙,「但是時間不能保證」。

山姆官方客服也表示,人臉識別是為了確保會員本人去店內購物,目前沒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案。客服強調山姆絕對不會泄露個人私隱,並會把有關意見反饋給上層領導部門,以進行後續優化。

而門店顧客們也表達了對人臉識別的意見。其中一名消費者表示,合理的做法應該就像普通超市一樣,可以自主選擇結賬方式,而不是一會兒刷臉登陸,一會兒和微信綁定,個人私隱得不到保障,「我只是來消費,當然方式越簡單越好,為什麽來買個東西,還要把個人微信拿出來泄露微信的信息,我覺得不合理」。另一位婦人也認為刷臉登陸讓她很不舒服,在她看來就是侵犯私隱,這是因為其不僅僅是支付手段,還要作為登陸山姆會員卡的方式,這意味著山姆聯通了個人微信的信息,「這樣並不合適」。可是,由於等不及工作人員,她最後也只能妥協。

山姆奧體印象城店自助收銀區。(潮新聞)
自助收銀機上顯示的「其他登錄方式」。(潮新聞)

律師:若個資外泄 消費者有權要求山姆承擔賠償責任

上海博和漢商(杭州)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名譽主任律師邵斌則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有自願自主的權利,商家或第三方不能對消費者的消費形式或消費方式加以任何形式的限制。故如果消費者不願接受刷臉的消費方式,那麽山姆就必須要提供消費者認可的其他消費方式。

邵斌又指,雖然消費者可在工作人員的協助下避開刷臉這一步驟,但有時等待時間過長,方便的自助結賬反而變得繁瑣。他認為,山姆有逼迫客戶將刷臉作為首選項的傾向,或已侵犯了消費者的消費自主權,且山姆將「刷臉」按鈕設置在更為醒目的位置上和其他相關做法,也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立法宗旨相違背的。

他強調,涉及可能會令消費者產生風險的消費方式,山姆應當以醒目的方式讓消費者完整地知曉,盡到告知義務。這樣消費者才能較容易地了解到自己可能面臨哪些風險,繼而自主選擇消費方式。最後他提醒,雖然山姆已經表明不會處理、留存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但如果出現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的情況或因此對消費者其他權利產生影響,消費者完全有權利要求山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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