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傷醫案|男子不滿治療效果砍傷4人 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死緩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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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20日下午,北京市朝陽醫院發生一宗暴力傷醫事件,疑犯崔振國持刀砍傷一名醫生以及三名阻攔其行兇的人,其中醫生陶勇傷後經鑑定為重傷二級。
案件經過審理後,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於今日(2日)上午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崔振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央視新聞》報道,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崔振國因眼睛治療效果未達預期,便對朝陽醫院陶勇等診治醫生產生報復心理。於2020年1月20日13時50分許,崔振國持菜刀進入朝陽醫院門診樓七層,趁正在為患者檢查的醫生陶勇不備,砍擊陶勇的後腦部、頸項部,後繼續追砍陶勇至其他樓層,過程中又將陶勇手臂砍傷,並先後將阻攔其行凶的其他三人砍傷。
法院表示,根據陶勇的傷情恢復情況,司法鑑定機構於2020年11月4日出具鑑定意見,陶勇身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另經鑑定,其他三名被害人身體損傷程度為一人輕傷二級,二人輕微傷。
法院指,被告人崔振國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目的,持刀故意砍擊他人要害部位,造成一人重傷、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崔振國殺人未遂,且作案後讓他人報警並在現場等候,可視為自首,但考慮到其在人員眾多的醫療公共場所公然持刀追砍行兇,手段殘忍,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人身危險性極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依法應予嚴懲。
據早前報道,公開資料顯示,陶勇是眼科學博士,曾留學德國,畢業於北京大學醫學部,是朝陽醫院主任醫師、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北京朝陽醫院眼科副主任。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