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54歲漢強姦猥褻4歲女童致其重傷 被判處死刑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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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哈爾濱市54歲男子劉某使用暴力及殘忍手段,猥褻並強姦鄰居家4歲女童,導致女童處女膜撕裂、陰道感染,身體多處重傷。
今日(2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宗姦淫女童案進行宣判,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劉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發於今年8月29日晚,哈爾濱市道里區4歲女童周某獨自在家中看電視,期間被54歲鄰居劉某騙走。女童家人回到家中,發現女童失蹤後即時報警處理。直至翌日早上6時左右,劉某將女童送回家,並謊稱是自己在大橋邊找到。

女童回到家時身上滿是泥土,且目光呆滯。據女童家人介紹,除去女童身上衣物時發現,女童的內褲上都是血跡,全身(背部、臀部、面部、下肢)多處傷痕。意識到女童或是被人猥褻,家人立即將其送院救治。

根據院方開出的傷情診斷書顯示,女童周某不僅身體多處有挫傷,並且處女膜嚴重撕裂、陰部受感染直侵肺部等。而且女童當時無法正常排洩糞便,需要做改造分辨排洩口的手術。有醫生表示,女童不僅遭受到性侵,還遭受到了長時間施暴的性虐待,以後可能無法生育。

至於疑犯劉某,警方在事發後已將其拘捕。據劉某鄰居介紹,劉某以拾荒為生,他與養母住在一起,平時喜歡裝瘋賣傻,更會在酒後對養母進行打罵。

經過審理與偵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2日)對疑犯劉某進行宣判。法院指,劉某曾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兩次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使用特別殘忍手段姦淫四歲的女童,造成被害人三處重傷的特別嚴重後果, 嚴重損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法院認為,劉某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遂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劉某國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於此判罰,有網民表示:「哈爾濱法院判得好」、「這種人凌遲不為過」、「死有餘辜」、「死了也便宜他了」、「建議先閹再殺」等。

而據女童父親介紹,目前女童情況有所好轉,但仍在重症監護室進一步治療。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