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獅」再涉傳銷 廣東中山64人被判刑

撰文:葉琪
出版:更新:

內地知名直銷公司天津天獅集團,近日再捲入傳銷犯罪醜聞,廣東中山第二法院日前一審宣判一宗傳銷犯罪案件,6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至1年不等。
天獅集團最為人熟知是其在2015年,安排多達6500名員工集體到法國旅遊,不但包下巴黎及尼斯超過140間酒店,董事長李金元更破例獲法國外交部長接見。

法院遙距宣判案件。(微博)

法院公佈案情指,該案被告周婷婷、趙文林糾集多人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以銷售天獅天津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產品為名,在不具有任何產品的情況下,在中山市小欖鎮、東升鎮、坦洲鎮、神灣鎮等地設傳銷窩點。周婷婷等人指使傳銷人員以介紹工作、談男女朋友為幌子誘騙他人進入傳銷窩點,繼而采取扣押隨身物品、限制活動範圍、陪同起居生活、監聽通話、威脅毆打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並通過講課的方式強制「洗腦」,逼迫、誘騙被害人上交3900元(人民幣.下同)購買產品並加入傳銷組織。

此外,傳銷人員為牟取非法利益,通過微信、QQ等交友軟件隨機添加被害人,以談男女朋友、家人生病等借口多次實施詐騙犯罪。經不斷發展,涉案傳銷組織已發展成員達二百多人,並多次實施非法拘禁、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天獅集團經常捲入非法集資及傳銷醜聞。(資料圖片)

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以及非法拘禁罪和詐騙罪,判處周婷婷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5萬元,另判處趙文林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3萬元。同案其餘62名被告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1年不等。法院同時認定涉案組織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凍結的28萬元贓款,除依法發還被詐騙的被害人外,均予以沒收處理。

圖輯|天獅集團在2015年安排6500名員工集體到法國旅遊

天獅集團在2015年曾經安排6500名員工集體遊法國。(資料圖片)

近年來內地多地均有多宗與「天津天獅」有關的傳銷犯罪案件宣判,例如湖南長沙在去年有5宗案件共計達115人被判刑,江蘇丹陽在同年12月亦有3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至8個月不等。據不完全統計顯示,自2009年以來,內地以「天津天獅」名義進行的傳銷犯罪案件,已多達2781宗。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