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996】西貝創始人賈國龍提715工作制 網民批違反勞動法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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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內地一間連鎖餐飲集團「西貝」的創始人兼董事長賈國龍在社交媒體表示,該集團員工都是採用比「996」更加嚴格的「715工作制」——「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小時」,一席話瞬間引發網民批評。該公司公關主任事後解釋稱,「715」是對西貝員工「工作狀態的描述」而非硬性要求。

內地近年來有不少企業推行「996工作制」,意味每周工作6天,每天要「朝9晚9」工作12小時,可能再要加班。反對者認為該工作制危害勞工的健康等權利,涉嫌違反勞動法。

不過,「996」仍然在不少企業盛行,尤其受到一些科企老闆的青睞。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都曾公開表示「996是福氣」。華為、58同城等企業還延伸出「997」(朝9晚9,一周7天)、「9106」(朝9晚10,一周6天)甚至「9116」等工作制度。

賈國龍稱,員工高高興興地「715、白加黑」,因為大家對工作感到「有利、有趣、有意義」。(每日經濟新聞)

近日,餐飲集團「西貝」的創始人兼董事長賈國龍在微博發文表示:「996算個啥,我們是『715、白加黑』,我們就是這麼拼,經常是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小時,白天加晚上,夜裡還總開會。」他又稱,讓員工「幹的願意,高高興興地715、白加黑、夜總會,喜悅地選擇這樣做、享受這樣做」,很不容易。

他又說,西貝的管理秘密可以總結為:有利、有趣、有意義,這是一個黃金三角。有利就是,雖然辛苦但收入很高。有趣就是「不枯燥,有喜悅的奮鬥氛圍」。有意義則是「我們的願景是全球每一個城市、每一條街都開有西貝,中餐沒有人這麼幹過」,大家為了這個「冠軍遊戲、登頂遊戲」而感到興奮,願意辛苦一些。

不過,這番表態隨即引起網民憤怒,有人評論稱「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居然也能說的這麼義正言辭」、「我有時間、有精力,願意多掙錢,但前提是自願的,不是強迫的」,也有人表示「這種公司活該倒閉,時間問題」,還有人諷刺道:「員工996,創造老闆的喜悅人生。」有業內人士則表示,這樣的工作制度必須要有配套的薪酬福利體系支撐。

事後,賈國龍將涉事微博刪除。而據內媒《新京報》報道稱,這其實不是賈國龍第一次提出「715工作制」,他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996』就已經把人嚇着了,多少人開始批判,我們是『715、白加黑』,我們十幾年前就這麼講……你有多大的辛苦,就有多大的收益。」

西貝公關總監向內媒解釋稱,「715」是西貝員工自主工作狀態的一種描述,而非企業硬性標準,「員工在西貝工作有很強的自驅力,把西貝的工作當成自己的事業來幹。」因為公司有對員工的激勵政策,鞭策員工多勞多得,員工當家做主的意願足,自然願意分配給工作的精力和時間就多,當然也會獲得對等的經濟回報。

這名公關總監又指,西貝總部員工在工時方面遵循法定節假日的工作標準,不存在企業平白無故給員工超負荷的工作量,更不存在企業違法用工。

「996」工作制度在內地程式員行業盛行,即是早上9時至晚上9時,每周工作6天,實際工作時間可能更長。(資料圖片)

律師指不合勞動法 員工有權拒絕

對於「996」、「715」等工作制層出不窮,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常亮表示,企業如果明文規定要求員工執行「996、715工作制」,無疑是對《勞動法》等法規的挑戰。《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996工作制」相當於每周工作72小時,「715工作制」相當於每周工作105小時,即使支付加班費或增加各項福利,也是直接違反《勞動法》。

上述律師表示,員工有權拒絕僱主「996、715工作制」要求,且拒絕行為不視為曠工或違反勞動合同。如果企業以員工不配合「996、715工作制」為由辭退員工,企業涉嫌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員工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也有權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要求支付賠償金。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