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退休官員被控組織賣淫 招攬百多名婦女接客近兩萬人次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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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的退休執法人員陳某德,被控告組織招慕百多名婦女從事賣淫活動,組織賣淫次數達19333人次。
案件近日在漳州薌城區法院開審,陳某德犯組織賣淫罪,且情節嚴重,一審被判處有期刑徒10年,並處罰金20萬元(人民幣.下同)。

案情指,陳某德退休前是漳州海洋與漁業局的執法支隊副支隊長。陳某德被控在2006年4月至2011年4月10日期間,伙同多人參股漳州市翠園休閑健身有限公司,經營位於漳州市薌城區薌江酒店內的「翠竹桑拿」,共計組織招募100多名婦女從事賣淫活動,組織賣淫達19333人次。陳某德有份參與股東會議及決策,使公司以賣淫活動作為經營方式。陳某德主要負責財務管理,並有獲利分成。

警方在2009年8月11日展開執法行動,在現場抓獲10名賣淫嫖娼人員,其中有5名賣淫女及名嫖娼人員。此外,警方亦在2011年4月10日再次執法,在現場抓獲48名賣淫嫖娼人員,其中有28名賣淫女及20名嫖娼人員。及至2019年9月17日,陳某德向公安機關投案。

庭上又透露,陳某德清楚知道「翠竹桑拿」的經營方式是賣淫活動,故用妻子的名字登記註冊股東,妻子同時是公司的會計。公司先後召開過5次股東大會,研究決定公司的經營方式、招聘培訓「小姐」、財務管理等,陳某德每次都有參加,甚至會與他人輪流在公司三樓的辦公室值班,隨時掌握經營情況及應付突發狀況。據介紹,一眾「小姐」每月賣淫約有7000次,嫖資收入約210萬元。此外,公司還會對「小姐」的上下班、著裝、服務要求、罰款項目和標準等設有多條規定。

法院認定,陳某德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以招募、容留等手段,組織、控制多人從事賣淫活動。陳某德是實際上的決策者、管理者,雖然具體分工不同,但地位、作用相當,無明顯區別。陳某德屬於主犯,應按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