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兒被打傷闖校園捅死9歲男同學 浙江狠父被判死刑今伏法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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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州瑞安2018年發生一宗駭人命案,家長林建廈為了報復女兒眼睛被打傷,持刀闖入校園捅死女兒的9歲男同學。
林建廈故意殺人一案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皆判處死刑,近日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溫州中院在周五(17日)下午指,林建廈在會見近親屬後,已被執行死刑。

9歲男生葉某某被殺害後,林建廈坐在旁邊抽煙。(微博)

案情指,2018年9月19日下午,林建廈的女兒林某某與同學葉某某(歿年9歲)在課堂上發生小摩擦。次日下午,林建廈得知葉某某未公開道歉,心生殺害葉某某之念。同月21日下午,林建廈攜帶事先準備的刀具,來到葉某某所在瑞安某小學教室,將其帶至男廁所內殘忍殺害。

案情指當時林建廈在廁所內用刀具狂捅葉某某,令其頸背多處受傷,鮮血滿地。林建廈殺人後自行報警,並在等待公安到場時,一直坐在葉某某的屍體旁邊抽煙。

被殺死的9歲男同學。(微博)

2019年3月1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林建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林建廈當庭表示上訴。2019年12月20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死刑判決。

最高法覆核認為,林建廈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因女兒與同學間的小摩擦心生怨恨,蓄意報復行凶,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情節、後果嚴重。林建廈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其辯護律師所提的對司法精神病鑑定意見有問題等意見亦與事實不符,不予采納。最高法院認定,林建廈的一審判決、二審裁定,所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法核準對林建廈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