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為還賭債 與5男登記結婚收彩禮 涉重婚詐騙判囚3年半
湖南一名童姓女子為償還賭博欠下的債務,在網上結識5名男子,與他們在不同地方分別登記結婚,以騙取彩禮等財物。湖南張家界慈利縣法院日前開庭審理童女重婚罪、詐騙罪一案,一審數罪並罰判囚3年半,並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指出,2009年,童女與江蘇省新沂市劉一(文中男性均為化名)登記結婚,因感情不和於2011年2月離婚。2012年5月,童女在網上與江蘇省阜寧縣許二結識半年後,在江蘇省阜寧縣民政局登記結婚,接受許二彩禮8300元。
2013年3月27日,童女在網上與江蘇省新沂市何三結識1年後,在未與許二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持與劉一離婚手續,在湖北省黃岡市民政局登記結婚,後生育一子。
2016年3月4日,童女在網上與安徽省郎溪縣費四結識數月後,持與劉一離婚手續,在安徽省郎溪縣民政局登記結婚,騙得現金1萬元,並於結婚翌日藉機離開,所得現金均用於歸還賭債。
2018年7月25日,童女在網上與河北省衡水市阜城縣呂五結識幾日後,持與劉一離婚手續,在河北省衡水市阜城縣民政局登記結婚,騙得現金1萬元,並於結婚第3日藉機離開,所得現金均用於歸還賭債。
2018年12月12日,童女在網上與湖南省慈利縣鄒六結識數月後,持與劉一離婚手續,在湖南省慈利縣民政局登記結婚,獲得價值25060元金項鏈一條,並於結婚第3日藉機離開。所得項鏈被童女抵還14000元賭債。
2019年7月12日,因受害人鄒六報警,湖南省慈利縣公安局決定立案偵查。2019年8月18日,童女在河南省鄭州市火車站候車廳被逮捕。
法院認為,童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登記結婚為由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童女有配偶而又與他人多次登記結婚,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童女犯數罪,依法應數罪並罰。童女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
法官指出,案中涉及婚姻登記機關未查詢婚姻狀況等因素,建議婚姻登記機關應將查詢當事人全國範圍內婚姻狀況作為婚姻登記的必經流程之一,在行政審查上從嚴實施管控。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