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3歲男童搖玻璃門被砸死 家屬質疑日久失修索償逾80萬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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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5月)底,陝西寶雞市一名3歲男童在工人文化宮門口玩耍時推晃玻璃門,被倒下的玻璃砸成重傷,3日後不治身亡。家屬質疑,玻璃門本身質量有問題,或因年久失修導致倒下,文化宮應負全責,並提出80餘萬元賠償。
事件發生於5月28日晚上8時30分左右,男童小帆(化名)的爺爺回憶,小帆跟著3個同齡小孩,在文化宮南門前的公共區域玩耍,玩著玩著就去推玻璃門。當時大門被防盜鎖鎖住,側門也被地鎖鎖住。小孩們輪流推玻璃門,突然之間,整塊玻璃門直接倒下,砸到小帆身上,玻璃碎了一地,小帆倒在地上當場昏迷,口鼻往外冒出大量血。
小帆的爺爺趕緊抱起小帆趕往附近的醫院,一番搶救之後,小帆被送進ICU。6月1日凌晨1時左右,小帆死亡,原因為呼吸循環衰竭。
小帆家屬事後追討賠償。據了解,寶雞市工人文化宮的使用權現屬於市機關會議管理中心。機關會議管理中心和家屬分別於6月1日、2日、5日三次會面協商,家屬提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藥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共計80多萬元賠償,機關會議管理中心認為金額太高,最多給出10萬元的醫藥費和喪葬費,雙方未達成一致。
小帆的父親指出,在協商會面時,對方的律師稱玻璃門倒塌是因外力作用導致,他們沒有責任,提出賠償是基於人道主義。但他不同意,認為幾個小孩子力氣不應該很大,無法推到這扇門,門可能本身的質量有問題,或者是因年久失修導致的。
寶雞市機關會議管理中心趙姓主任則指,他們經律師諮詢後,先嘗試通過協商解決,但家屬要價太高,失去協商的基礎,所以建議家屬通過司法途徑,聽從法院判決,該承擔的責任中心絕不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