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父母為子女取外國籍避高考 內地明年起增「國際學生」資格門檻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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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發布通知,對內地高校接受國際學生申請入讀大學作出補充規定,調整相關申請資格。自明年起,不具有中國國籍的國際學生,應持有有效期4年或以上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以及最近4年內有外國的居住2年以上的住址證明。
據《關於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依據中國的《國籍法》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不會具有中國國籍。通知要求自2021年起,要申請作為國際學生進入中國的大學,除符合校方的其他報名資格外,還應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學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外國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以入境和出境簽章為準)。
值得一提是,港澳台居民在移民並獲得外國國籍後,申請作為國際學生入讀中國大陸的大學,亦要滿足上述的要求。
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負責人有受訪時指出,上述通知是要進一步嚴格國際學生入學申請資格,「近幾年,出現了部分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在中國境內接受基礎教育,以國際學生身份申請進入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情況。」負責人又指,不符合要求的外國國籍學生,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則可在有關省份申請參加高考。
此前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董事長俞敏洪就有提案,指外國留學生錄取標準的「超國民待遇」問題飽受爭議,並且有「國際高考移民」的現象,以致近年來不斷有中國人通過各種途徑獲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住簽證,繼而以外國人或華僑身份參加各間大學的外籍留學生考核或華僑聯考,避開全國高考,以求更容易入讀心儀大學。俞敏洪的其中一個建議,就是要提升外國留學生的認證條件,進一步限制「國際高考移民」。
(綜合報道)